台胞职业资格采信互认,家门口就能办!


对已取得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证书并在闽侯从事相应工作的台胞,可直接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与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台胞经采认获得职称证书后,进入企事业单位工作可被聘任为相应职务,根据所聘职务晋升相应工资待遇。同时,建筑业相关专业台胞取得的职称证书还可用于建筑企业资质申报。通过职业资格的采信互认,将进一步提高台湾人才来闽侯就业创业便利性,同时辐射福州周边县区。
申请渠道
1.线上申请:关注“台胞通”公众号,点击“采信采认”,按流程提交申请。
2.线下申请:到东南汽车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楼台胞服务窗口办理(福建省闽侯县青口镇青江佳苑广场北区)。联系电话:0591-22192656。
相关材料
1.线上“台胞通”小程序:根据页面提示,提交相应资料。
2.线下窗口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1)对台职业资格采信申请表(申请人签章原件一式两份)
(2)台湾地区身份证(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4)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5)“台湾地区劳动发展署技能检定系统“技术上人才库查询情况原件/台湾地区公证书正本(原件)
(6)承诺书(申请人签章原件一份)
(7)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