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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红十字会2023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3-03-31 15:32    来源:红十字会    字号:  

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类型

普法对象

普法内容(普及的

法律法规)

载体阵地

普法方式

普法时间节点

福州市

红十字会

系统内

普法

市红会

全体机关干部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等

1.线上:学习强国APP和“两微一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
2.线下:会议学习、现场宣传、校园讲座;LED屏、宣传栏、宣传册(折页)、报纸和杂志(刊物)。

1、明确工作任务,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长效化、制度化的学法普法工作机制;
2、分类普法,突出普法重点对象。通过会议学习、专题培训、法律讲座的方式对会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工作职能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通过“两微一站”、现场活动、宣传栏、宣传册(折页)等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社会大众进行会法、献血法、志愿服务条例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内容的普法。
3、按需普法,激发群众学法动力。充分利用我会应急救护员培训课、应急救护体验馆,有针对地向参与人员开展独具特色的行业普法活动。

全年常态化开展;结合重要节日(世界红十字日、全国防灾减灾日、世界献血者日、世界骨髓捐献者日、世界急救日、国际志愿者日等)宣传节点加大宣传力度

市红会

党组中心组

社会面

普法

社会大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福建省、福州市)、《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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