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时间节点 |
| 1 | 福州市红十字会 | 系统内普法 | 市红十字会机关全体干部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等 | 1.线上:学习强国APP和“两微一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 2.线下:会议学习、活动现场宣传、校园讲座;宣传栏、宣传册(折页)、报纸和杂志(刊物)。 |
1、明确工作任务,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长效化、制度化的学法普法工作机制; 2、分类普法,突出普法重点对象。针对会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的方式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针对社会大众,通过“两微一站”、现场活动、宣传栏、宣传册(折页)等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 3、按需普法,激发群众学法动力。充分利用我会应急救护员培训课、应急救护体验馆,有针对性地向参与人员开展独具特色的行业普法活动。 |
全年常态化开展;结合重要节日(世界红十字日、全国防灾减灾日、世界献血者日、世界骨髓捐献者日、世界急救日、国家宪法日、国际志愿者日等)宣传节点加大宣传力度。 |
| 市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 |||||||
| 社会面普法 | 社会大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福建省、福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福建省献血条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