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榕民审〔2019〕56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福州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你(单位)提交“名称变更为福州市应急管理协会”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名称变更登记。
福州市应急管理协会(业务主管单位: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登记证号:51350100B21206200Q ;法定代表人:林尚勤;注册资金:壹佰万元整;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乐南路18号闽运驾驶员培训中心4楼)变更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同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福州市民政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