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3-1800-2018-001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8-22
  • 标    题: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市级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经信推进〔2018〕37号
  • 发布日期:2018-08-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市级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榕经信推进〔2018〕37号
来源:经信委 时间:2018-08-24 09:30

各县(市)区经信(商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18〕140号)精神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七条措施责任清单的通知》(榕政办〔2018〕143号)要求。现将2018年市级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一、企业两化融合重点投资项目 

  1.支持方向

  工业企业使用先进信息化手段实现生产制造智能化、数字化或信息系统综合集成应用的省级两化融合重点投资项目。优先支持列入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和通过两化融合贯标评定企业的申报项目。

  2.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周期应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

  (2)项目与信息化相关的软硬件投资额必须达到200万元以上;

  (3)项目实施单位过往三年未享受同类项目资金类扶持;

  (4)申报单位在有关信用福州等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补助标准

  按项目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根据市政府榕政综〔2018〕140号文件规定,扶持政策所需资金从该企业地方级税收收入中解决,由税收收入所在地政府负责兑现。

  4.申报材料

  (1)企业两化重点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单位2017年度公司财务报告;

  (4)提供申报项目与获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不属于相同或拆分项目的情况说明,并出具情况属实的承诺函(附件3);

  (5)提供项目与信息化相关的软硬件投资额的财务说明;

  (6)申报单位在信用福州等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

  (7)申报两化融合类项目的企业,必须在福建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fjpg.cspiii.com/ User/ Login)注册并开展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打印评估结果,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二、列入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奖励项目 

  1.支持方向

  列入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

  2.申报条件

  (1)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

  (2)申报单位在信用福州等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已享受过该项奖励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3.补助标准

  对列入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根据市政府榕政综〔2018〕140号文件规定,扶持政策所需资金从该企业地方级税收收入中解决,由税收收入所在地政府负责兑现。

  4.申报材料

  (1)列入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列入工信部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的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在信用福州等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项目申报单位按有关申报条件,认真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按照属地原则提出申请,送所在地经信、财政部门审核。项目申报单位上报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材料齐全,加盖骑缝章,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2.项目所在地经信、财政部门应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请表和相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并附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由项目所在地经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申报截止日为2018年9月27日。

  四、其他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应有材料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市经信委2份、市财政局1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并随附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函,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同时通过省经信委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www.fjetc.gov.cn/Hqxm)报送,项目申请表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其余的申报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手册在省经信委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网站下载。

  2.装订要求:一律采取胶装形式,在封面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申报时间等。

  3.已经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4.咨询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联系电话:0591-83653625

  附件: 1.企业两化融合重点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2.列入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

  3.2018年福州市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及其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样式)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福州市财政局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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