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3-1800-2019-0004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19-04-09
- 标 题: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企业提升规模奖励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运行〔2019〕20号
- 发布日期:2019-04-11
- 有 效 性: 有效
榕工信运行〔2019〕20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19〕52号)精神,组织开展2018年企业提升规模奖励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企业提升规模奖励政策申报有关事项
(一)申报对象
统计部门认定为2018年新建投产及年度提升规模并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无失信信用记录。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2018年企业提升规模奖励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2018年企业提升规模政策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福州市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3.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3)
联系人:市工信局 庄伟 电话:83258380
市财政局 宋蔚珉 电话:87116766
二、申报、审核流程
1.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申请,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2.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对本辖区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后联合行文(含《2018年企业提升规模奖励政策县(市)区申请汇总表》(附件4)和企业申报材料),于5月17日前报送市工信局(两份)、市财政局(一份)。
3.企业向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120.35.29.84:8086/)进行网络报送,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各县(市)区网络报送、审核时间截止至5月17日,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手册可在惠企系统网站下载。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有关企业,认真组织指导符合条件企业申报政策,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仔细核实、严格把关。
2.本文及附件可到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jxw/fzjx/)-“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附件:1.2018年企业提升规模政策奖励资金申请表
2.福州市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3.企业信用承诺书
4.2018年企业提升规模奖励政策县(市)区申请汇总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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