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3-2500-2022-0001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2-04-06
  • 标    题: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补充下达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目标及考评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推进〔2022〕13号
  • 发布日期:2022-04-1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补充下达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目标及考评办法的通知
榕工信推进〔2022〕13号
来源:福州市工信局 时间:2022-04-13 14:52

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4月2日,市工信局印发了《关于分解下达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目标及报送2021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榕工信推进〔2022〕12号)。根据省工信厅最新的通知精神,省工信厅对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目标增加了国家级(工信部)项目,并制订了具体的考评办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加工作目标。增加国家级(工信部)项目工作目标,即:增加国家级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网络安全应用试点示范等项目的培育。调整后我市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目标详见附件1,请按调整后的目标任务抓好细化落实。 

  二、建立考评办法。根据省工信厅的考评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我市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目标年度量化考评分值计算法(附件2),对各县(市、区)、高新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评。 

  三、加强督促落实。请你们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靠前服务,发现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我局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常态化督促工作目标推进情况,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报送时间要求。按照省工信厅动态管理的要求,请于4月11日前将目标项目动态表(附件3)盖章报送,之后每季度最后一周将目标项目动态表更新报送市工信局信息化推进处。 

   人:姜小凯 

  联系电话:18759126162 

      箱:651062394@qq.com 

 

  附件: 

  1.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目标分解表 

  2.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目标年度量化考评分值计算办法 

  3.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目标项目动态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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