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3-1200-2018-0006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6-06
  • 标    题: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经信消费〔2018〕40号
  • 发布日期:2018-06-0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的通知
榕经信消费〔2018〕40号
来源:经信委 时间:2018-06-07 10:42
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推进工业质量品牌建设,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经信函技术〔2018〕41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省经信委通知要求(见附件),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企业自行申请或组织单位定向邀请的方式将推荐名单于6月13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委,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家。
  二、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工作采用网上申报系统(www.qmb.org.cn)办理,各推荐单位应指导企业做好总结材料编写与报送。申报企业应于6月15日前完成网上在线申报,逾期省经信委将不再受理。
  三、省经信委审核通过并推荐上报的企业须及时从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推荐表》及有关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装订成册),于6月25日前寄至省经信委技术进步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东升(市经信委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电话:83613094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626
  邮政编码:350007
  附件: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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