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3-1200-2018-0007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7-16
  • 标    题: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福建同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2018年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使用单位监督管理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经信装备〔2018〕139号
  • 发布日期:2018-07-1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福建同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2018年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使用单位监督管理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榕经信装备〔2018〕139号
来源:经信委 时间:2018-07-16 15:39

福建同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闽经信政法〔2016〕212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7号)以及《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榕经信审〔2016〕723号)要求。我委于2018年7月10日按“双随机”抽查机制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建材检测专家及相关职能处室专业人员,实施对福建同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2018年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使用单位监督管理双随机抽查。检查组在建材检测专家指导下,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双随机”抽查机制方案“一抽查一通报” 要求,现将检查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组现场查看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生产车间及仓储场地,对规格为A5.0 B06、600×200×200mm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标准》(GB11968-2006) 进行了尺寸偏差现场检查,符合标准要求。
  二、具体现场检查情况
  产品长度尺寸误差在±4mm,宽、高度尺寸误差在±2mm,符合标准要求。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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