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3-1200-2018-0012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10-26
  • 标    题: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经信企〔2018〕309号
  • 发布日期:2018-10-2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榕经信企〔2018〕309号
来源:经信委 时间:2018-10-29 15:21

  榕经信企〔2018〕309号

  

各县(市)区经信(发)局、委各处室: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也发出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全市经信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实施细则》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总结实践经验,吸收创新成果,是全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遵循,对于推动全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既是为“助力新福州,建功新时代”提供安全生产保障的政治要求,也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的现实需要。全市经信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杨新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抓好《实施细则》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牢记安全使命。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行业主管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落实考核考察、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全力和成效,把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三、迅速组织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实施细则》明确了新时代我省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明责、考责、奖励、问责的思路,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推动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属地责任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内容更加全面、运行更加高效、落实更加到位、成效更加明显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各县(市)区经信(发)局、委各处室要迅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施细则》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实施细则》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四、强化落实,大力抓好当前重点工作。各县(市)区经信(发)局、委各处室要认真对照《实施细则》要求,狠抓措施落实。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清零”思维,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打牢安全生产基础,依职责加大民爆、油气管道、涉氨、涉粉涉爆、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型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强化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加强重大风险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各县(市)区经信(发)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请于11月3日前书面及电子档报送市经信委企业服务处。

  联系人:王点羽,联系电话:83940326,13905903521

  邮箱:fzjwqg@163.com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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