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3-1200-2019-0002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19-03-05
  • 标    题: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企〔2019〕68号
  • 发布日期:2019-03-0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实施意见的通知
榕工信企〔2019〕68号
来源:经信委 时间:2019-03-05 16:42

  榕工信企〔2019〕68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2019年第1次常委会会议纪要(分议题二)》和《市委办 市府办关于印发<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9]2号,以下简称《清单》)要求,结合《清单》中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的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要求,立足安全生产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深入排查治理职责范围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严肃通报和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做到工信系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工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全面开展专项行动,确保隐患清零,序时完成各类隐患整改,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加快建设创新开放绿色幸福的现代化宜居城市,打造中国幸福第一城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职责分工 

  1.把安全生产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职责清单,明确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组织考核。(责任处室:人事处)

  2.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组织督促本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责任处室:企业处)

  3.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和职责分工,组织本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每季度带队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处室:企业处)

  4.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资源配置、科技创新、产业政策、宣传教育等方面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在法规标准、行政许可、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审核转报、行业准入条件审核转报等方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分类、分级管控。(责任处室:办公室、企业处、装备处、消费品处、电子处、软件处、工艺处)

  5.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指导工业、信息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行业内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实行全过程的闭环管理。(责任处室:企业处、装备处、消费品处、电子处、软件处、工艺处)

  6.按照省市政府的行动计划,组织推动城镇人员密集区高风险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责任处室:装备处)

  7.组织推动传统行业实施技术改造,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传统行业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水平。(责任处室:投资处)

  8.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指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定期组织“一体化”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和消号,落实闭环管理。(责任处室:装备处、审批处)

  9.组织实施尾矿库建设项目(技改)的核准(或备案)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项目核准(或备案)建设的尾矿库。(责任处室:投资处)

  10.组织实施长距离油气输送管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油气管道保护机制,坚持开展“一体化”和“双随机”检查,督促管道企业提高本质安全和主体责任意识,落实涉及油气管道施工的第三方审批制度,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油气管道保护法》的行为及时启动调查处理程序,确保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责任处室:装备处、审批处)

  11.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拼装车、船和特种设备非法生产点。(责任处室:企业处、装备处)

  12.协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责任处室:运行处)

  13.推进工业、信息化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业、信息化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影响重大的安全事件时,按规定程序报告,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调查处理等工作。(责任处室:企业处、办公室、装备处)

  14.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诚信管理、责任保险等工作,推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责任处室:企业处、综合处、装备处、消费品处、电子处、软件处、工艺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信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局长王国晓,副组长:党组副书记、调研员黄超,党组成员、副局长林端雄,党组成员、副局长林高星,党组成员、副局长翁云疆,党组成员、副局长谢竞红,党组成员、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胡建国,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原春俤,副局长谢学科,总工程师王敏辉,副调研员张恩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企业处)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翁云疆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原春俤兼任,办公室成员:叶苏、高孔惠、林凤蕃、刘萍、王培基、陈银春、黄正洪、于孙杭、李程、王均、蔡东升、黄志强、张继福、陈道滨、陈贤文、马承耀、蔡二宝、黄勇、王点羽,联络员:王点羽。各县(市)区工信局、局直属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部门合力。各县(市)区工信局、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推动隐患整改,形成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合力。

  (三)强化风险研判。各县(市)区工信局、局各处室、局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工信局、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要召开会议专题研判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和影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部署开展安全检查。

  (四)实行清单管理。要分别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和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摸清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帐。

  (五)严格监管执法。各县(市)区工信局、局各处室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高风险单位,督促各相关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强化事故警示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严格督导问责。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七)抓好贯彻落实。本月底前,请各县(市)区工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明确责任人、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报企业处备案。

  联系人:王点羽,联络电话:83940326,13905903521

  传真:83533792,电子邮箱:fzjwqg@163.com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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