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3-1200-2019-0008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19-08-30
  • 标    题: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七批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技术〔2019〕67号
  • 发布日期:2019-09-0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七批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榕工信技术〔2019〕67号
来源: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19-09-03 10:52

  榕工信技术〔2019〕67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七批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闽工信科技〔2019〕131 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第二十七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经信技术〔2017〕16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试行)》(闽经信技术〔2017〕165号,以下简称《评价指南》)规定的基本条件及要求,填写《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和《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考核)评价材料》,提供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并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和《评价指南》的要求,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正式行文(二份,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一份)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三份、市财政局一份。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县(市)区工信部门须核验原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或“与原件一致”章,并加注核验人签名和核验日期。

  四、企业申报材料按要求所列顺序胶装成册,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jsjbc2013@163.com。

  五、本通知可登录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jxw/fzjx/)下载。

  市工信局技术进步处  联系电话:83258376

  市财政局企业处 联系电话:87116650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七批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闽工信科技〔2019〕131号)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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