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3-1200-2021-0001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1-02-20
  • 标    题: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1年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名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能源〔2021〕15号
  • 发布日期:2021-02-2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1年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名单的通知
榕工信能源〔2021〕15号
来源: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1-02-22 17:29

各县(市)区工信局、重点用能企业:

  根据《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电力按当量值折算)为重点用能单位。按照统计数据,2020年度我市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共计178家,其中综合能源消费量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106家,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10000吨标准煤的企业72家,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用能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相关要求。 

  二、重点用能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责任制,聘用能源管理人员,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节能工作具体任务和责任。

  三、重点用能单位要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配备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严格执行能源计量管理;加强能源统计,建立健全能源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四、重点用能企业要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编制节能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本单位用能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提出节能工作改进措施。 

  五、重点用能企业要积极参加节能管理部门进行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企业内部要经常性的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加强企业节约型文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节能奖惩制度,将节能工作纳入各级员工的业绩考核。 

  六、重点用能企业要积极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请各县(市)区工信局督促辖区各重点用能企业登入福建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填报系统(网址:http://wjqy.fjjnjcw.com.cn/index.action)认真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填报(网上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如有疑问请联系福州市节能监测中心,联系人:陈孟娟、林晓丹,联系电话:0591-83259072。

  七、请重点用能企业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完成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网上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如有疑问请联系福州市工信局行政审批处,联系人:刘寒冰,联系电话:0591-87276673。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主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的跟踪、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加强节能管理。

  附件:1.福州市2021年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名单

        2.重点用能企业网络申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指南

        3.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网上申报指南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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