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3-3000-2021-0002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1-05-26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变2021年电力需求响应试行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能源〔2021〕68号
  • 发布日期:2021-06-0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变2021年电力需求响应试行方案》的通知
榕工信能源〔2021〕68号
来源:市工信局 时间:2021-06-01 17:38

各县(市)区工信局、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各供电服务中心、各县供电公司,有关企业

  积极应对“十四五”期间电力供需平衡压力和新能源消纳困难叠加等电力供需新形势,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探索建立适应我市负荷特点的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变2021年电力需求响应试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2021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仓山区建新变2021年电力需求响应试行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一)工作原则 

  实施需求响应工作坚持“安全可靠、精准高效、开放共享、灵活互动”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政策和约定规则公正执行。安全可靠是需求响应响应工作开展的基础,既要促进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也要确保用户生产安全与用电秩序平稳。精准高效是指因地制宜地解决电力运行面临的突出问题,科学制定针对性的最优方案,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开放共享是指为广大参与主体提供便捷的参与方式、友好的实施路径,提升需求响应持续发展活力。灵活互动是指充分运用能源互联网技术手段,强化源网荷储友好互动,灵活应对各类需求场景。 

  (二)工作目标 

  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支撑,因地制宜探索完善需求响应工作机制,引导、激励电力用户优化用电方式,主动参与春节、夏季等重点时段电力需求响应,实现电力削峰填谷效果,保障电力供需平衡,服务民生保障,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福州市先试先行,电力需求响应工作以建新变供电区域为试点区域,主要位于仓山区金洲南路、建新南路一带,邀请了工业、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及电动汽车服务等各行业用户参与以验证各类用户的响应特性、实施成效等,探索完善需求响应机制,待条件成熟后向仓山区以及福州市全面推广,实现各类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二、实施内容 

  参与需求响应的用户需与国网福州供电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响应容量、响应时间、联络人等信息,并纳入可调节负荷资源库管理。当启动需求响应时,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向用户发出响应邀约,用户回复同意后按协定压降负荷,响应结束后获得响应补贴。 

  (一)用户申请条件 

  申请参与需求响应用户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315kVA及以上容量的大工业用户和已具备中央空调单独监控的非工业用户; 

  2.具备完善的负荷管理设施、负控装置及用户侧开关设备,且运行状态良好 

  3.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能源管理水平和用能效率较高 

  4.已实现电能在线监测的用户、历年来参与有序用电的用户优先; 

  5.负荷集成商作为单个用户申请参与需求响应,其集成的电力用户需满足上述条件。负荷集成商需持代理用户委托协议扫描件,并在福建省级智慧能源服务平台登记注册 

  6.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响应过程 

  实际响应分为响应启动、发出邀约、邀约确认、响应执行四个阶段。 

  1.响应启动 

  拟在今年6-9月负荷高峰时期,国网福州供电公司预测建新变负荷达到95%以上或线路、变压器面临过载风险时,根据电力供需预测情况启动需求响应,明确响应负荷目标值、响应时段,并报市工信局审批。 

  2.发出邀约 

  国网福州供电公司根据响应负荷、响应时段响应前日14:00前通过省级智慧能源平台、网上国网、短信、电话渠道向资源库内用户发出响应邀约,告知其基线负荷、约定响应量、响应时段等信息。 

  3.邀约确认 

  收到邀约的用户应于收到邀约后3小时内,反馈是否参与响应。国网福州供电公司汇总分析反馈结果,确定参与用户清单并正式通知用户,同时将响应用户清单报送市工信局 

  4.响应执行 

  在响应日当天,参与需求响应的用户进行负荷调整,削减约定的负荷。国网福州供电公司记录用户负荷调整情况。实际需求响应情况不能满足电网要求将根据电网情况判定是否启动有序用电管理流程。 

  (三)响应效果评价 

  1.基线计算方法 

  响应基线分为工作日响应基线、非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基线、国家法定节假日响应基线。  

  1)工作日基线:从响应日前1天向前选择5天的算术平均负荷作为响应基线,不包括非工作日和响应日;  

  2)非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基线:从响应日前1天向前选择2个非工作日的算术平均负荷作为响应基线;  

  3)国家法定节假日基线:以上一年同一节假日且非响应日对应时段的算术平均负荷为响应基线,若均开展需求响应,再向前选一年;  

  2.评估标准 

  用户在响应过程中如同时满足①响应时段最大负荷不高于基线最大负荷;②响应时段平均负荷低于基线平均负荷,且其差值不小于协议响应量的50%,则视为有效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三、补贴核发 

  1.补贴标准 

  采取固定价格补贴模式,补偿基准价格为2.0元/千瓦时,同时根据用户实际响应量占协议响应量的比例,再设置补贴价格系数,如表所示。 

   

  补贴价格系数 

实际响应容量占 

单次申报响应量的比例 

补贴价格系数 

<50% 

0 

50%-80% 

0.6 

>80% 

1 

  用户补贴=实际响应量*响应时间*补贴价格系数*补偿基准价格,用户实际响应量若大于协议响应量,仍以协议响应量计算补贴。 

  2.补贴发放 

  响应结束后,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分析评价需求响应实施效果,进行补贴核算,并报送市工信局审批 

  市工信局审核通过的用户补贴金额公示1周,用户如对补贴金额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核要求。市工信局根据公示结果将需求响应专项资金拨付到国网福州供电公司账户,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完成用户补贴金额的结算发放。 

  四、实施保障 

  1.组织保障 

  1需求响应实施工作由市工信局和供电公司、电力用户协同完成。 

  2)国网福州供电公司负责需求响应执行活动的具体实施和效果评估 

  3用户(负荷集成商)负责制定自身需求响应预案,履约实施需求响应。 

  2.运行保障 

  1)市供电公司负责需求响应签约用户(包括负荷集成商聚合的用户)负荷监控装置的运维工作,确保数据监测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出现数据异常或通讯不良时须及时排除故障。 

  2)需求响应签约用户应保证其负荷管理装置、电能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出现故障须及时排除。 

  3)负荷集成商应保证其所属用户的负荷管理装置、电能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出现故障须及时排除。 

  3.监督检查 

  1市、区工信局负责对市供电公司、用户(包括负荷集成商)在需求响应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及成效进行监督检查 

  2)市供电公司对参与需求响应的用户(包括负荷集成商聚合的用户)的负荷管理装置运行状态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电力需求响应合作协议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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