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3-3000-2022-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2-03-03
  • 标    题: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2年福州市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装备〔2022〕26号
  • 发布日期:2022-03-0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2年福州市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榕工信装备〔2022〕26号
来源:福州市工信局 时间:2022-03-08 09:51

有关县(市)区工信局、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公司厦门管理处、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储运公司福州管道管理处、中国航油福建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发改能源(202293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22年福州市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3 

   

   

2022年福州市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发改能源202293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22年福州市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以下简称管道)保护工作,保障我油气稳定供应,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提高管道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管道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油气管道保护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压实企业管道保护主体责任 

  管道企业要切实承担管道保护主体责任,健全管道保护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标准,充实工作人员,制定年度计划,做好管道运行弃置报废等各项保护工作,确保管道安全运行和油气稳定供应。管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管道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管道保护工作全面负责。管道企业要定期向各级工信部门(负责管道运行和弃置报废)(若出现属地机构职责调整,按调整后的职责执行)汇报最新工作动态,对存在隐患地方,要派驻专人负责与属地工信部门建立即时联系,确保沟通顺畅。 

  三、切实发挥四级管道保护体系作用 

  各县(市)区工信局要依法加强管道保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强化组织领导,围绕管道占压清理、第三方施工管控等管道保护重点任务,按职责分工加强管道保护指导、协调和监督,推动企业落实管道保护主体责任要加强属地管理,督促县、乡两级履职尽责;要定期开展督查,特别是要走到管道现场,检查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情况,检查县、乡履职情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切实发挥好“省、市、县(区)、乡”四级管道保护体系作用,夯实基层一线执法保护工作 

  、开展管道占压排查清理专项行动 

  (一)组织开展管道占压排查清理专项行动。结合管网改革新形势,全面开展管道占压清理等工作“回头看”,不断强化对管道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这一核心区域实施重点保护管道企业要全面、深入排查五米范围内修建建(构)筑物、堆放重物、种植深根植物等管道占压问题,建立管道占压台账,与各县(市)区工信局做好衔接,明确清理方案,将清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限期完成 

  (二)建立高风险占压问题的挂牌督办制度。对管道中心线两侧五米范围内存在学校、医院、住宅、商业设施、办公楼、厂房等高风险占压问题,管道企业要建立挂牌督办制度,管道企业负责人进行包干认领,逐月通报。管道企业自身清理确有困难的占压问题,要向各县(市)区工信局报告各县(市)区工信局接到报告后,要积极协调解决或报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解决。 

  、进一步规范管道与其他工程相遇相交关系管理 

  各县(市)区工信局和管道企业要对穿跨越管道、管道周边第三方挖掘、爆破等外部施工作业进行严格管控,联合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前预防、联防联控,依法加强外部施工作业方案审批和监管。已取得批复外部施工作业,管道企业要提前告知管道保护要求,签署保护协议,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突出重大活动、重点部位和特殊时段管道保护 

  (一)各县(市)区工信局和管道企业要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汛期、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管道保护工作,对管道穿跨越南水北调、铁路等关键部位,要梯次提升管道保护级别,增加巡护力量和频次,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二)各县(市)区工信局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油气管道安保反恐、环境保护、安全监管、法定检验等工作,各方密切协作,共同保障重大活动和重点部位管道安全疫情防控期间,各县(市)区工信局要积极协调管道沿线地方办理通行证,保证管道巡护、应急救援人员和车辆通行 

  、加强管网改革过程中管道保护标准规范建设 

  (一)国家管网集团在福州单位应加强沟通,建立在福州的统一巡护制度,对巡护人员、车辆、工具、时间、频次、轨迹等进行全面规范 

  (二)管道企业在管道建设过程中要同步做好管道坐标(特别是拐角点)、埋深等基础数据采集和数字化工作;管道投产试运前,要将管道施工测量图提交地方管道保护主管部门作为管道保护的依据;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应依将管道竣工测量图报省发改委和市工信局相关县(市)区工信局备案。 

  (三)管道企业要加快管道保护智能化标准建设,大力推广应用分布式光纤预警、激光周界入侵警报、全天候远程视频监控、无人机巡线等先进技术;鼓励在役管道实施智能化改造,提升智能化保护水平;老旧管道难以实现全部智能化改造的,要在人员密集区等高风险区域,实施视频监控等可行措施。 

  、持续做好管道保护培训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各县(市)区工信局和管道企业要组织开展管道保护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普及管道保护知识,做好政策解读,宣扬先进事迹,奖励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管控的管道保护良好氛围。 

  (二)各县(市)区工信局2022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向福州市工信局报送半年度和年度管道保护工作情况突发事件、重大情况、重要动态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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