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仓山、福清、长乐科技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福建省企业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通知》(闽科基[2018]6号)文件精神,省科技厅将对2014-2015年度批准建设、尚未验收的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开展验收工作,其中我市有7家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属于这次的验收对象。
请各依托单位和省企业重点实验室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按照省科技厅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并如实填《2018年福建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申请表》。申报机构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诚信黑名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并对验收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在《2018年福建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申请表》的“科技主管意见”栏批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配合作好下阶段省科技厅的现场考评工作。
各依托单位和省企业重点实验室于
联系人:池超洋
联系电话:83337610
邮箱:410635009@qq.com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福建省企业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通知》(闽科基[2018]6号)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