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创新驱动发展科技配套奖励政策》,经研究,决定安排390万元经费,对“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获得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进行奖励(详见附件)。
请按照《福州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统筹安排经费使用。
附件: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奖励经费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
福建省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奖励经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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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奖励金额(万元) |
1 |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30 |
2 |
福州林景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 |
3 |
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 |
30 |
4 |
福建奥通迈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30 |
5 |
福建联迪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
30 |
6 |
嘉园环保有限公司 |
30 |
7 |
福建亚丰种业有限公司 |
30 |
8 |
福建省新能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30 |
9 |
福建省福船海洋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 |
10 |
福建中科光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0 |
11 |
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 |
12 |
福建福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 |
13 |
中铝东南材料院(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