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5-2500-2022-0003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2022-11-22
  • 标    题: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大力推进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科〔2022〕347号
  • 发布日期:2022-11-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大力推进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有关工作的通知
榕科〔2022〕347号
来源:科技局 时间:2022-11-24 10:51
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研发投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而研发投入是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2021年我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257.4亿元,增长14.2%;R&D投入强度为2.27%,位居全省第三,比上年仅提升0.02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为0.17个百分点,差距越来越大。我市仍存在研发投入不足、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强、高端创新资源相对匮乏等短板问题。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工作,要求不断加大研发投入,补齐科技创新短板,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并将R&D列入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因此,各县(市)区、高新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政策引导和服务,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激励全社会不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加快产出高质量科技创新成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要紧盯重点,采取举措,不断激发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活力和动能
  1.建设高能级的创新载体。当前,市委市政府正大力推进自创区福州片区一区二十四园建设,加快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全面推进“一城四区,十片多点”科创走廊建设,各县(市)区、高新区发改(科技)局要结合实际,通过招商引智促成引进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企业和国家级平台落户我市,同时要积极提升新型研发机构、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双创孵化载体的研发能力与管理水平,推动创新动力、创业活力、创造实力充分涌动,构建我市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坚实底座,形成R&D投入的洼地。
  2.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贯彻落实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项目工作方案》,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梯次,重点打造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等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具有较强集成创新能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3.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部门要充分利用省会城市高校、科研院所聚集的优势,积极推动辖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合作,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本地转移转化。积极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协同创新平台,共同承接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力争解决制约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和自主可控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创新发展。
  4.提升规上企业活动覆盖率。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1-9月,我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只有38.1%,去年前8个月覆盖率就达到40.2%。希望各县(市)区要抓住最后一个月左右时间,切实采取有效举措提升研发活动覆盖率,对企业申报的各级各类项目,承建各类创新平台,要将企业是否有研发投入作为重要条件。要加强与发改、工信等部门沟通协调,安排专人追踪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R&D活动情况,规范建账、做好数据归集,力争今年规上工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达到50%以上。
  5.宣传落实创新激励政策。近年来,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企业R&D投入分段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激励创新优惠政策,有效提升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各县(市)区、高新区发改(科技)局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继续保持对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不减,各项激励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县区在走访、调研和业务培训过程中,要加强对创新激励政策宣讲,提升企业知晓率,让更多企业能够享受到优惠政策,提升研发投入积极性。
  三、深入服务,加大培训,有效提升研发投入统计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1.成立工作专班。目前已临近2022年底,各县(市)区要提前研究部署明年初R&D统计工作,要充分抓住目前疫情基本稳定的时机,成立工作专班,各县(市)区可充分利用科技特派员资源,从中优选成立一支R&D经费投入统计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开展“点对点、面对面”服务,指导企业健全研发管理,辅导企业完善研发费用会计科目,完整准确归集研发数据。特别是要盯紧近几年研发投入千万以上的企业或辖区研发投入前30-50名企业,重点服务,重点跟踪,了解企业研发情况,进一步引导、推动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活动,确保重点企业不倒退,强化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
  2.加强业务培训。要发挥统计部门技术优势,协调统计部门深入镇街、园区等,组织开展研发归集和统计专项培训,让企业能够深刻理解研发项目的基本内涵,明确掌握R&D统计范围、内容支出基本构成等。督促有研发投入的企业及时建帐,做好财务归集,理顺逻辑关系、注重账目相互匹配等,提升整体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才能确保在明年初数据填报过程中做到应统尽统、数出有据、统必合规。
  3.夯实填报数据。近几年,我市填报研发数据有相当部分最终不被统计部门确认为R&D,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切实提升数据填报质量,进一步夯实企业研发数据填报基础,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一是对企业填报研发报表的资格进行摸底和实地排查,研发填报依据为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结合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有研发活动和经费投入的企业要按规范建立会计科目专账或辅助账,避免“无中生有”。二是加强研发统计报表的审核,审核企业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研究开发费用等指标与相关数据的匹配、协调,切实解决部分企业仍存在的“账表不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问题。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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