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351-3000-2012-0001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2-08-01
- 标 题: 福州市人防办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防办〔2012〕99号
- 发布日期:2012-08-01
- 有 效 性: 有效
机关各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市人防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8月1日
市人防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纪发〔2012〕7号)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推动我市人防发展新跨越提供保证。
二、目标任务
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流程紧密结合,以岗位职责为切入点,以廉政风险排查、评估、防控为主线,牢固建立思想防线、制度防线、科技防线,积极构建覆盖我办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实施范围
办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所有在编工作人员
四、方法步骤
(一)积极宣传动员(2012年7月上旬)
召开行政办公会议,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任务;组织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依法规范职权(2012年8月10日前)
1、根据法定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职权,优化运行流程,绘制权力运行(工作办理)流程图。
2、对单位内部的人、财、物管理等职权进一步清理规范,明确内部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
(三)全面排查风险(2012年9月底前)
根据所在处室(单位)业务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对行政管理权和业务处置权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查找岗位履责、业务流程、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分三个层次排查岗位风险:
1、领导岗位风险。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查找自身在重要事项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2、中层处室(单位)负责人岗位风险。处室(单位)负责人根据职责定位,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业务处置权和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3、一般岗位风险。其他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认真查找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和职权行使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四)科学评估风险(2012年10月底前)
对查找出的风险点,从风险发生几率、危害程、形成原因等方面进行评估,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同时根据岗位职权大小和风险点多少确定风险等级:
高风险岗位,指直接行使执纪执法、行政审批(许可)及工程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岗位;
中风险岗位,指具有建议、审核、监督和执行等职责,直接行使部分上述权力的岗位;
低风险岗位,指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项目审批权,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岗位。
廉政风险评估实行“个人找、互相查、处室(单位)审、群众评、班子定”的办法。各处室(单位)工作人员在自己查找的基础上,在处室(单位)内部进行互评、查漏补缺后,由处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同时通过群众评议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并认真整理、研究和吸收,最后由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对查找的风险点不全、不深、不符合岗位职责规定、超出职权范围的,风险等级划分不合理、不准确的,要责令重新查找、评估。
(五)健全防控机制(2012年12月底前)
以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为重点,针对廉政风险及其风险等级,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各个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范管理的日常性管理制度以及廉政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并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2、全面落实公开制度。根据市人防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加强廉政风险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家授课、情景教育、案例警示、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引导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4、加强风险预警处置。通过纪检组内部监督和设立举报箱、监督电话、网上投诉信箱,聘请廉政监督员、行风政风监督员等外部监督方式,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发现存在廉政风险情形,及时采取风险提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形式进行风险预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地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立市人防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党组书记、主任吴强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史丹青担任,其他部门以上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纪检组开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香根担任,成员由各处室(单位)联络员共同组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办党组书记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研究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对本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领导班子各负其责,按照责任分工指导分管处室(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对所属人员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查找、风险等级的划分审核把关,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并对本处室(单位)及所属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建立联络制度。各处室(单位)选派一名同志担任该项工作的联络员,负责组织落实所在处室(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联络员会议,对如何查找风险、评估风险、填写处室(单位)和个人的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绘制业务流程图等进行培训和工作布置。
(四)强化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适时评估,将廉政风险防控纳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中,采取定期自查、年度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评先选优、干部任免和奖惩相结合,纳入处室(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