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351-0200-2018-0000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3-28
  • 标    题: 福州市人防办关于印发2018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防办〔2018〕26号
  • 发布日期:2018-03-2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防办关于印发2018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人防办〔2018〕26号
来源:福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时间:2018-03-29 09:54

机关各处,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根据《福州市2018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办《2018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福州市人防办2018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全市人防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消除火灾安全隐患,结合我市人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万无一失、绝对安全为目标,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充分发挥人防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排查整治人防系统所属人防工程、各种设备设施、场所的火灾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防空建设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防办指导下,按照高效运作、决策科学、指挥有力的要求,成立福州市人防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燕敦(党组书记、人防办主任)

副组长:王兴荣(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成员:黄文魁、林茂乐、孙俊华、池志强、戴启光、李忠

   三、排查范围和责任分工

    消防安全整治的范围主要有:一是人防基本指挥所、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和机动指挥所;二是本系统所属开发利用的早期人防工程;三是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单建式人防工程;四是人防主管部门所属单位的办公场所。

   根据本单位处室职能,明确职责分工。综合处负责对本办各处、直属事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监督检查,掌握全市人防系统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全市人防系统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上传下达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平管处负责早期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和出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工程处负责在建项目消防安全工作;指挥所管理中心负责人防指挥所消防安全工作;指通处负责指导督促指挥所管理中心落实消防安全规定,法规宣传处负责本单位消防宣传工作及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四、整治重点

    工程处平管处要督促落实责任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检查消防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规程与应急预案是否熟悉,是否落实检查巡查、维护保养等制度;要检查责任单位消防安全设施状况检查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栓、灭火器、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和控制系统等设备是否良好平管处重点检查开发利用的人防工程用火、用气情况,值班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是否违规存有易燃易爆物等危险品,是否存在人防工程内部违规常住人员问题工程处重点检查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油漆等易燃易爆用品管理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防火责任是否明确,消防器材是否完备综合处要重点检查办公场所电器使用及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指挥所管理中心要重点检查人防指挥所的电气设施、用电设备、消防设施是否良好,供配电线路、控制系统及防雷设施是否存在消防隐患

   五、方法步骤

   根据《福州市2018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从即日起至12月结束,分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4月1日一5月31日)。各部门要明确所属的火灾隐患排查重点部位,列出清单,切实摸清底数,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掌握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利用所属的人防工程开办地下商场、娱乐、餐饮、文化等经营场所和作为地下车库、库房等使用的场所,相关部门于5月25日前将排查情况报综合处。

   (二)集中整改(6月1日一8月31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相关部门应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督促责任单位根据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主管部门应专门成立整治专班,协调消防部门研究具体整改措施,督促、指导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并做好上报工作。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情况于8月25日前报综合处。

   (三)严防严控(9月1日一1O月31日)。各主管部门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严防严控措施落实到位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场所,采取果断措施,该停整顿的立即予以停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

  (四)检查考评(11月1日-12月31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依据签订责任状相关内容组织专项检查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年终绩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强化领导,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要求,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细化方案,明确目标,落实到人。对工作不落实的,管理不到位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法规宣传处要加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活动,要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和火灾隐患排查宣传报道工作,形成各部门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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