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351-3000-2018-000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6-29
  • 标    题: 福州市人防办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防办〔2018〕66号
  • 发布日期:2018-07-0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防办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人防办〔2018〕66号
来源:福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时间:2018-07-02 10:08
 机关各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福州市人防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福州市人防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315号)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人防办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坚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统一规范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增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透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本办干部职工对人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基本内容

(一)组织机构

1、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领导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

组长:陈燕敦主任

副组长:王兴荣副调研员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2、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审议小组和监督小组。

1)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资料存档等日常工作。

主任:黄文魁

工作人员:严学青、唐辰晖、陈君

2)审议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内容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

组长:丁蓓华

组员:王宇平、何平、许亚萍、周菲娟

3)监督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组长:许美勇

组员:戴启光、林淼

(二)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涉密事项除外),原则上均应公开。

1、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机构信息:发布本办领导简历、分工,机构设置,部门职责、直属事业单位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更新工作(责任部门:综合处、法规宣传处);

2)行政职权公开:市人防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发布权力运行全过程,包括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裁量标准及配套制度和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执法结果(责任部门:法规宣传处、工程审批处、指挥通信处);

3)法规文件:发布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责任部门:法规宣传处,其他职能部门配合);

4)办事指南:发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办事指南,具备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地址、联系方式和服务承诺等要素内容(责任部门:工程审批处、法规宣传处);

5)政府采购:发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信息(责任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6)行政收费: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信息(责任部门:工程审批处、法规宣传处);

7)公共资源配置:招标及竣工决(结)算情况(责任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8)应急管理: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培训演练、应急常识及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等信息(责任部门:指挥通信处、指挥所管理中心);

9)人事信息:发布本办及直属事业单位人事任免、招考、表彰、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相关人事信息(责任部门:综合处、直属事业单位);

10)行政执法依据、标准和执行情况(责任部门:工程审批处、指挥通信处、法规宣传处);

11)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对企业或自然人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责任部门:综合处、工程审批处、指挥通信处、法规宣传处、平管处);

12)其他应对社会公开的信息。

2、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

1)行政办公会议定的有关事项(责任部门:综合处);

2)财务制度及收支情况(责任部门:综合处、直属事业单位);

3)固定资产的采购和处置情况(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4)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合同执行情况(责任部门:平管处);

5)科室通讯费、干部职工差旅费、接待费等开支情况(责任部门:综合处、直属事业单位);

6)车辆使用费用和管理情况(责任部门:综合处牵头、职能部门配合);

7)干部职工日常考勤情况(责任部门:综合处);

8)干部职工评先评优、年度考核情况(责任部门:综合处);

9)大宗设备、物品采购情况和分配情况(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10)涉及职工利益的相关规定、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以上对内公开内容应真实,并严格按照对内公开8种表格样式更新对内公开内容。

(三)公开形式

1、对外公开的事项,主要通过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福州市人防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另外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新闻媒体、人防简报以及听证会等形式公开信息;

2、对内公开的事项,主要通过发文、会议、简报、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3、党务公开工作,按党建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开时间

1、政务公开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要积极创造条件使企业、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公开内容,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便于接受监督;

2、推进决策公开,对于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全程公开,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3、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应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属于对内公开的信息,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政务公开内容公布后,持续公开的时间不得少于15日;属于长期公开内容的,应当长期公开。

4、定期公开的主要内容有:财务收入开支情况、车辆管理和使用情况、结建审批情况、经济合同执行情况、机关干部职工考勤等情况。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每月、每季、半年、全年公布一次。

5、随时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机关、事业单位招收的工作人员,人事任免,技术人员的岗位聘用,聘用人员的招收,工程招投标及竣工决(结)算情况,物资采购,工程维护,平战结合项目的招租等项目及内容等,做到按规定及时随时公开。

(五)公开程序

1、各职能部门提出其职责范围内属于公开的事项,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上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对拟公开内容审核确定后进行公示。其中,对定期公开的政务信息,各职能部门应于月后和季后5日内上报;对外网络公开的信息,法规宣传处应按照《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完善公开内容,按对外公开的程序进行梳理,并不断做好内容更新工作;对主动公开、随时公开的信息,各职能部门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对本办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重点检查。

3、设立政务公开联系电话88281100、监督信箱。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收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办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本办主要领导反馈,主要领导应在30日内予以答复或者说明,对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项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应在30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反馈。

4、在收到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后,按《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作出答复,不得违规收取费用,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

5、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将各职能部门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反馈意见、处理结果等形成文字资料,分门别类,立卷建档。

(六)监督保障

1、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绩效考评和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中,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2、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听取政务公开实施和落实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3、每年3月31日前公布上一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不执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

5、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对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6、对投诉不依法实行政务公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对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7、违反本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参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一部署、同一落实、同一检查、同一考核,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强化督查整改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寻找差距,查找不足和存在薄弱环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的对策和措施,切实做到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时间表,整改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检查验收,对认真履职、成效明显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突出改革创新

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要坚持改革创新,开阔思路,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总结,并及时把成熟的措施和办法转化为更具指导性和约束力的制度规范。

(四)注重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动态、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推进工作开展。

 

附件:福州市人防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附件

 

 

 

福州市人防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

责任领导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本办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综合处牵头,
各部门配合

王兴荣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人防政策文件,除需要保密外,呈办部门应主动、及时在人防网站上公开,使政策执行阳光透明,让相关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综合处牵头,
各部门配合

王兴荣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全面推进落实我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人防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变动情况及时动态更新。

法规宣传处牵头,各部门配合

杭琥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王兴荣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及时公开本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杭琥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除依法保密项目外,按要求公开本办财政预决算信息。

综合处牵头,
各部门配合

王兴荣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地铁兼顾人防建设、万象宝龙平战结合项目等人防重大项目,做好非涉密类相关信息公开,定期在人防网站发布项目审批、建设进展情况。

工程审批处、
法规宣传处

林金潘、
杭琥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

对人防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要认真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及时对外公开非涉密类相关信息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对人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陈燕敦

2.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本办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人防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陈燕敦

3.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通过政风行风访谈栏目,借助人防网站、政务微博和报纸媒体等平台,及时准确将人防政策和政策解读传递给市场和企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综合处牵头,
各部门配合

王兴荣

4.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综合处牵头,
各部门配合

王兴荣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建立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陈燕敦

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积极稳妥做好人防工作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陈燕敦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

工程审批处

林金潘

2.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

按要求向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人防政务数据,通过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其他部门数据。

综合处、
工程审批处

王兴荣、
林金潘

3.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

落实人防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综合处、
法规宣传处

王兴荣、
杭琥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

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工作,进一步加强人防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严肃作风纪律,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工程审批处

林金潘

2.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按照行政服务中心统一部署,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工程审批处

林金潘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深化“放管服”改革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法规宣传处、
工程审批处

杭琥、
林金潘

2.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继续深化人防审批窗口办事指南规范化工作,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工程审批处

林金潘

3.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

组织开展市县区两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工程审批处

林金潘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做好人防网站信息内容保障,丰富信息资源,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法规宣传处

杭琥

2.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

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按要求做好开放人防非涉密政务数据归集的准备,依法依规向企业和公民开放相关数据。

综合处牵头,
各部门配合

王兴荣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充分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法规宣传处牵头,各部门配合

杭琥

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平台日常监管和维护,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人防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法规宣传处牵头,各部门配合

杭琥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人防信息。

综合处牵头,
各部门配合

王兴荣

2.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综合处牵头,
各部门配合

王兴荣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
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
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综合处牵头,
各部门配合

王兴荣

(三)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编制完成《福州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

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开展本办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清单编制要充分体现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并通过人防网站公开本办政务公开清单。

综合处牵头,
各部门配合

王兴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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