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24 09:54
 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

现将《福建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大岗位开发力度

各县(市)区、高新区要持续开展人社局长访企拓岗专项活动,千方百计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挖掘更多岗位资源。全市今年完成开发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2万个,其中:四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长乐、福清各开发岗位不少于1.2万个,马尾、闽侯、高新区各开发岗位不少于9000个,连江、闽清、罗源、永泰各开发岗位不少于5000个,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不低于岗位数的60%。

二、推进公共服务进校园

各县(市)区、高新区持续开展送岗留才进校园、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鼓楼、长乐、闽侯各选取1所辖区内的高校,组织人社局长结对帮扶,定向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

三、强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

各县(市)区、高新区要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跟踪服务,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等困难毕业生要实行地方政府和高校负责人“双向包干制”,落实“一人一策”,兜牢困难毕业生就业底线。

四、加强组织统筹调度

各县(市)区、高新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推进计划组织实施,填写《联络员信息表》,于5月23日前报送至电子邮箱。从6月起,请各地于每月1日前,将截至上月底的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及相关信息(突出亮点成效)上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

联 系 人: 章静芳

联系电话:83337727

传真号码:83337727

电子邮箱:fzsbys@126.com

 

附件:福建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

实施方案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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