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4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1-23 09:46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4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1号)要求,定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努力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1月31日

三、援助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四)农村脱贫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人员

四、活动目标

(一)帮扶有成效。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实施精准就业服务,切实保障就业权益,帮助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二)机制更健全。盘点总结就业援助经验做法,实现基层治理、数字赋能与就业援助有机融合,推动就业援助工作提质增效。

(三)温暖进万家。满怀对援助对象的深厚感情开展就业帮扶工作,不断增强援助对象就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走访摸排。开展援助对象上门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面对面帮助解决就业困难。要深入社区、乡村走访摸排,做实“大数据+铁脚板”,开展登记失业人员、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等数据比对,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平台,组织联系对接、情况摸底,积极建立和完善各类援助对象的帮扶台账清单并将就业困难人员相关数据及时录入至“智慧就业”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求职意向清为开展针对性帮扶提供支持。

(二)制定分类援助计划。针对困难群众特点,聚焦需求精准施策。组织职业指导师等专业力量,对照援助对象清单,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措施。对援助对象多、帮扶难度大的县、街道社区,可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实施“一对一”跟进帮扶。

(三)举办招聘服务活动。提前制定公布招聘活动计划安排,统一使用“2024年就业援助月招聘会”名称,并将招聘会详细信息录入“智慧就业”经办平台职业介绍模块,发布至“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网”等线上平台。筛选归集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组织系列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依托街道社区乡村平台对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开展短信、微信等定向岗位推送。发挥“十五分钟就业服务圈”作用,用好就业驿站、零工市场等基层站点,突出“网购式”线上零工平台效用发挥,为援助对象提供“就在身边”就业服务。

(四)组织政策落实活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用人单位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集中盘点就业援助政策落实情况,对存在政策未落实、补贴到位慢的,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做到应落尽落。开展“看得懂算得清办得明”宣传解读,规范就业援助政策申请条件与经办流程,更好发挥兜底线、救急难作用。

(五)开展权益维护活动。开展已就业援助对象跟踪回访,督促所在用人单位依法足额支付工资报酬,保障合法劳动权益,对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的,启动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裁。加强对残疾人关心关爱,坚决打击就业歧视、拖欠工资、非法职业介绍及违规收费等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行为,确保完成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目标任务,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六)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援助对象实施兜底安置,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与社会保险补贴。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与社会保险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等数据比对,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推动有关部门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援助对象实施临时救助。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残联组织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将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并及时将联络员名单反馈对口上级部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和社会组织力量,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要合理安排各项招聘服务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三)强化宣传。各县(市)区要广泛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结合实际举办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即时报送活动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典型案例。

请各县(市)区认真总结活动成效,于2024年2月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  印琳

联系电话:0591-87305715   

电子信箱:1892421@qq.com

(二)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福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李凯

联系电话:0591-83718373

电子信箱:825807310@qq.com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月16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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