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2023年第四季度“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03-04 14:52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方案><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榕政办规〔2022〕6号)、《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的公告》,经初审、复审、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小组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拟获得我市2023年第四季度“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的陈虹等538户保障家庭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电话:0591-83336450,人力资源开发处电话:0591-83334755;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2:30-6:00。

接待处室: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人力资源开发处。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1号楼919室。邮编:350007。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人员名单

 

 

 

 

 

 

 

福州市人才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4年3月4日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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