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3-2500-2021-0017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1-10-18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1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培〔2021〕88 号
  • 发布日期:2021-10-2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1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榕人社培〔2021〕88 号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1-10-22 09:32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21〕69号)精神,遴选严丽等15人领办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为2021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榕人社培〔2021〕69号文件要求,每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经费5万元,补助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拨付。所在单位要为技能大师工作室安排一定的配套经费和人员等支持。

  二、各项目单位负责建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各项管理制度,为工作室提供固定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工作室参与单位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授艺带徒、技术交流等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建立资料档案等。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日常监督指导、年度考核、期满总结评估和绩效考评,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周期为三年。在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周期内,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每年12月底之前将进展情况(经费使用、项目建设)报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在建设周期结束后,要将所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考评意见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

  四、各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情况将纳入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建设情况较好,能够起到一定示范作用的,支持其申报多类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对未按照项目计划开展工作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取消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资格并予以通报。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将适时对技能大师工作室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导。

  附件:2021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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