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3-1000-2023-0002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01-31
  • 标    题: 关于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就〔2023〕12号
  • 发布日期:2023-02-0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
榕人社就〔2023〕12号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3-02-02 16:1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9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实施意见》(闽人社文〔2021〕50号)及《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马兰花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就服202240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推动劳动者成功创业,实现高质量就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课程体系中的创办你的企业“SYB”创业培训。主要针对线下实体创业者进行市场评估、人员组织、企业法律、资金需求、利润计划、企业生存等方面教学研讨。

(二)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课程体系中的网络创业培训。依托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针对网络创业者进行电商平台运营规则、电商平台模拟实操、直播销售等方面教学研讨。

上述培训项目统称“马兰花创业培训”。

二、培训机构和对象

(一)培训机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愿意承担创业培训工作、至少聘用2名持有“马兰花创业培训”师资资格的专(兼)职教师的就业培训机构、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民办培训实体等培训机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为“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

“马兰花创业培训”业务具体承办机构,不可将“马兰花创业培训”业务以任何形式转包第三方,一经发现存在转包等情况,取消其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业务资质。

(二)培训对象

年满16周岁,进行过实名制登记的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

三、培训规范

(一)培训方案申报、培训教材和师资

1.培训方案申报培训机构应在开班日前3个工作日在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填报培训方案,含培训班信息、课程安排、师资安排、学员信息等内容;属地人社部门应在计划开班前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培训教材。“马兰花创业培训”应统一使用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编写,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马兰花“SYB”创业培训和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课程教材。

3.培训师资。学员班开班前培训机构应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授课老师选择,根据老师当前授课状态选择可授课老师授课。已被安排授课的老师同一时间段不能参加不同培训场次的授课任务。每期创业培训班授课师资一般为2人优先选择省内师资授课。每名授课老师应保证至少2天的课程安排。授课老师因故不能完成授课任务的,需提前向当地人社部门请假,并安排其他老师授课。授课老师及培训机构不得私自找人代课,一经发现,取消该班级补贴申请资格。

(二)组织实施。培训机构严格按照马兰花创业培训技术要点开展培训培训采用线下授课模式,网络创业培训需借助省局确定的教学辅助平台开展。

(三)培训学时每期“马兰花创业培训”班应至少达到7天(56个学时),不得变通拆分学时。

(四)培训人数。每期“马兰花创业培训”班学员不得超过30人。

(五)培训过程监管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培训过程监督及结果评价考核,并填写《马兰花创业培训班现场随机抽查情况表》(附件2)上传至管理平台。

(六)培训考核。每期培训班结束将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1.马兰花“SYB”创业培训满足以下一项不予结业:

(1)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请假缺勤次数超过2个半天;

(2)培训班主讲教师评审参训学员创业计划书为不合格。

2.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满足以下一项不予结业:

1)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请假缺勤次数超过2个半天;

2)参训学员在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在线考核结果(包括理论考试、提交实践成果,撰写店铺规划书)不合格

马兰花“SYB”创业培训、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两项培训内容,参训学员当年度只可报名参加其中一项,每项培训课程合格学员不可再重复报名参加该项课程。

(七)证书发放。学员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省就业局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学员可登陆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220.160.52.235:81/zscx.msw)查询打印合格电子凭证。   

四、补贴申报

(一)申报条件马兰花“SYB”创业培训、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每班(项目)培训结业后,凭该班次所取得马兰花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申报补贴。

(二)补贴标准按取得证书人数给予补贴:1800元/人。

(三)资金申请。培训机构申请创业培训补贴,通过管理平台提交以下材料:

1.马兰花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加盖公章);

2.马兰花创业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

属地人社部门补贴初审和复审环节总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审核结果由管理平台自动同步至资金平台。各设区市人社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在资金平台完成复核并直接兑付补贴资金。

五、后续服务

1.学员培训后培训机构要对学员创业或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回访和后续指导,了解学员培训后的创业情况,可通过讲座、论坛、沙龙、咨询、上门服务、实地考察、创业训练营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师、专业、创业导师、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创业服务活动,帮助对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等各类创业服务帮助学员提高创业成功率和企业存活率。

2.各地要积极做好本地区师资培养、典型案例收集、创业培训宣传和学员创业跟踪服务等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不受招标人数和培训指导任务数限制,充分满足创业者培训需求开展培训。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部署要求,按照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的原则,面向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服务,扎实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培训服务工作。

2.逐步完善马兰花创业培训质量管理,依托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做好马兰花创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实现全流程全信息化覆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关于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榕人社就〔2021〕52号)。

 

附件:1.马兰花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2.马兰花创业培训班现场随机抽查情况表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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