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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3-1000-2023-0003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02-10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就〔2023〕15号
  • 发布日期:2023-02-1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
榕人社就〔2023〕15号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3-02-17 16:5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发局、社会事业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乡村振兴局、工会、团工委、妇工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2号)要求,定于2023年一季度在全市组织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努力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  援助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月3月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包括拟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因疫情滞留就业地或主动留岗的务工人员,以及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戒毒康复人员、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失海渔民重点帮扶群体;

)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

四、活动目标

(一)就业有支持。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政策、服务举措及申请渠道,有需要的都能享受到就业帮扶,推动实现就业创业、有序返岗。

(二)用工有保障。使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享受到相关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帮助保持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

(三)满意有提升。使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

五、活动内容

(一)全面组织就业摸排。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派出专门工作队深入社区、乡村走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建立和完善各类服务对象的帮扶台账和实名制数据库,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平台,了解掌握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和就失业情况,努力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意向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为开展针对性帮扶提供支持。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综合运用移动通信、登记失业、低保、残疾人、脱贫人口等数据,动态监测农民工流向,及时发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广泛进行政策宣传。各县(市)区要在活动期间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方式,集中宣传支持农村劳动者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支持企业稳岗拓岗的政策服务举措,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申领流程,鼓励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和引工稳工充分运用各种媒体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各种途径推广播放就业政策小视频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推动落地见效。开展防疫知识和防疫政策专题宣传,特别是务工目的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稳定劳动者外出求职和企业生产经营预期。

)大力推介就业创业项目。各县(市)区要深入挖掘一批本地特色产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以及城乡基层服务管理项目岗位,吸引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参与。推介一批本地劳务品牌项目,提供外出务工和技能培训机会推出一批本地化就业创业项目,特别是互联网就业创业,积极吸收“宝妈”等灵活就业群体,支持实现高质量就业。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统筹运用公益性岗位政策,优先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单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精选推送一批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资金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推动成功创业

)精准开展对接服务。各县(市)区要及时开展劳务协作对接,组织劳务工作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积极参与,为有意愿外出人员提供精准匹配、高效输出全流程服务。加强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组织职业指导师开展坐诊服务,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分类提供岗位推荐、创业服务、培训信息、职业体验等服务。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动态清零,确保活动期间每个家庭中至少1人实现就业。组织人社专员入企服务,为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支持,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用工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开通电话、线上求助平台,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全方位服务。

)密集组织招聘活动。统一使用“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名称,举办分行业、分领域、高频次、小规模专场招聘活动,全市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不少于650场(其中市本级、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长乐、福清、连江、闽侯、高新区不少于50场,罗源、永泰、闽清不少于40场)。加大线上流量推送力度,开设线上招聘专区,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打造人社局长“直播带岗”“入企探岗”等线上招聘品牌。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启动线下招聘活动,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乡村、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集市、大型商超等场所以及转岗待岗职工集中的厂区,设立招聘服务站点,组织招聘推介活动,深入街道社区乡村对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开展上门、电话、短信、微信等送岗活动。

)推出系列暖心举措。加大疫情影响人员关爱,向因疫滞留及留岗务工人员主动发出慰问信,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出行保障力度,帮助劳动者返乡返岗,对有集中出行需求的,视情提供包车、专列、包机等支持。总结“暖心活动”有效做法,开展残疾人、脱贫家庭、农民工留守子女关爱帮扶活动,做好城镇困难职工送温暖工作,提供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实施临时救助。

六、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023年春风行动与就业援助月合并开展,各县(市)区要提高站位、加强部署,把活动作为稳就业保就业、送温暖送关怀的重要举措,统一部署、统一启动,发挥部门优势,广泛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参与活动,更好利用市场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有序开展,防范风险

各县(市)区要按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稳妥有序组织开展活动。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建立春节前后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及时处置疫情影响劳动者返乡返岗等突发事件。

)广泛宣传,及时总结

各县(市)区要及时发布活动的各项安排,组织媒体跟进报道,多渠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进展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扩大活动声势和影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在劳动保障报社开设“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版,请各县(市)区在活动期间即时上报活动图文影像(照片需原图)、新闻线索等,省、市将予以积极推荐。同时,各县(市)区人社局请于2023年3月28日前报送活动总结,重大情况请及时上报。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交通运输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乡村振兴局

 

     福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

 

    福州市妇女联合会                     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2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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