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3-1000-2023-0009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06-15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64户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重新核定38户保障标准的公告
  • 发文字号: 榕人社综〔2023〕96号
  • 发布日期:2023-06-1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64户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重新核定38户保障标准的公告
榕人社综〔2023〕96号
来源:市人社局 时间:2023-06-15 17:39
   近日,我局接市国有房产中心、市人才集团来函,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38户保障家庭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申请重新核定保障标准64户保障家庭自愿放弃保障资格;根据我市公租房管理有关规定,均视同自愿放弃保障资格。

经核查、公示,现1户保障家庭申请人原名丘璐梅变更为丘鹿溪重新核定37户保障家庭的保障标准(见附件1)取消64户家庭保障资格(见附件2),自愿放弃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的家庭,其中张仙花等1户保障家庭,经核实其名下拥有房产,取消其保障资格;根据榕政综〔2017〕1768号《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我市城区保障住房。

特此公告

 

附件:  1.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调整保障标准名单

       2.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保障对象取消资格名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61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