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3-2500-2023-0014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08-11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遴选等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培〔2023〕56号
- 发布日期:2023-08-15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评选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96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市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名额。本年度全省评审遴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 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各不超过5个。我市推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各不超过2个。
二、评审程序。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并向申报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报送。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初审,初审通过后向市人社局、财政局报送。
市人社局牵头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人社局、财政局研究审定、公示后报送省人社厅、财政厅。
三、经费保障。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补助标准500万元,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补助标准20万元。所需补助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项目所在单位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全面考核评估。我市将对2011—2021年期间建设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分批次进行全面考核评估,确保2025年底前实现考核评估全覆盖。对完成建设目标、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效能的项目单位可申请支持,对不符合建设要求、运行停滞、不能达到产出目标的,取消项目称号。 市人社局、财政局将适时对各项目单位开展评估情况进行督导。
各县(市)区请于8月31日前将本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材料(附宣传视频光盘资料)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附件1、2一式七份,附件3、4 一式三份)、市直有关部门应在8月31 日前报送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再报送。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 纸黑白打印(复印),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楚清晰,装订简单简洁。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林艳 杨晓伟
联系电话:0591-83531195
电子邮箱:fzrsjzjc01@163.com
联系地址: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东部办公区1号楼923室)
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项目情况表
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项目情况表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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