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3-1000-2023-0017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11-07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班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综〔2023〕209号
- 发布日期:2023-11-08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闽人社文〔2021〕7号),为搭建良好的创业创新人才进修培训平台,合理开发高层次进修项目和形式,有效提升我市创新创业人才素质。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班,资助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能力提升班以专题讲座的形式,通过有关领域知名学者、专家对企业经营与管理、初创小微企业成长经验探讨及法律风险防范管理等问题的剖析,旨在帮助初创企业经营管理者提升素质能力,推动初创企业健康发展,使学员拓宽视野,更新观念,提升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创造价值的能力。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
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三、培训对象
1.已获得“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各类单位,在单位担任法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人员;
2.每个企业申请培训人员限1名。
本期学习班总人数50人,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参训人员。
四、培训流程
(一)线上报名
有意参加培训的人员于11月13日前,扫描以下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对照报名条件对学员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形式告知。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5日
地点: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怡山园区(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
(四)培训结业
完成规定课程并考核合格的学员,由福州大学统一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五)培训费用
参训学员需自行承担前往培训地点的交通费,其余费用由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承担。
五、培训要求
报名参训学员应保证报名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对报名材料承担全部责任。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此次培训活动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认真参与专题讲座和交流研讨等学习环节。学员非特殊原因,未经允许不得请假、缺席,缺席半天以上的学员,将视为自动退出培训班,不予发放培训结业证书。
六、联系方式
单 位: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83853051
单 位: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联系电话:0591-83715310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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