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3-1000-2024-0005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4-03-29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新确认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培〔2024〕17号
  • 发布日期:2024-04-0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新确认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榕人社培〔2024〕17号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4-04-01 09:55

各县(市)区、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人专〔2012〕9号)和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在我市继续教育工作中的龙头作用,我局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近三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量化考核,根据量化考核结果,现重新确认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 24家单位为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承担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场所,调整公布的基地不改变原来的隶属关系,继续教育业务接受市人社局及所在市(地)继续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

  二、基地要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承担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继续教育任务,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及时报送我局备案。

  三、重新确认的基地,应及时将使用的印章模板报送我局备案。

  四、今后基地仍按文件要求,实行动态管理,我局每 3年对各基地进行全面量化考核评估,合格的予以保留,不合格的将予以取消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资格。

  附件:《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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