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日期:2017-01-04 00:00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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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

 

  福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性阶段。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和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加快福州教育科学发展,打造海峡西岸教育强市,根据国家和福建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福州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教育成绩斐然

  “十二五”期间,全市教育系统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着力深化改革,服务民生,争创省会一流教育,主要发展指标提前完成,均衡教育、在线德育、体艺美育、幸福教育成为省会教育的四大靓丽名片。

  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将精神文明创建作为重要平台和载体,丰富拓展德育工作内涵,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三爱”主题教育,以及法治、禁毒、生态等经常性教育,完善学生评价激励机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全国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中名列第四。德育工作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家校社会共育等工作不断创新,心理咨询室在乡镇中心小学及以上全覆盖,福州市数字青少年宫、福州教育手机报等“在线德育”品牌领先全省。探索实践幸福教育,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广泛开展科技、体育、艺术等活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师生幸福感不断提高。加大对素质教育评估的探索力度,福州市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改革五个试点城市之一

  基础教育全面发展。新建、改扩建133所公办幼儿园,增设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1211个,省、市、县三级示范性幼儿园达313所,覆盖率增至26.1%。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38%,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6.71%,均居全省前列。新建、改扩建115所中小学,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率先在省内实现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99.6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1%。福州三中、八中等20所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建设有序推进,开发了系列多样化、可选择的课程。37所普通高中学校实现达标晋级,达标普通高中学校增至72所,比例达77.4%,比2010年增长18%,在校生比例达88.7%。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开设全国教育系统第一所专门招收自闭症儿童的公办学校――福州市星语学校,8所特教学校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职业教育实力提升。紧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推进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日制职业院校年均招生3.2万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6%。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福清市列入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创建项目,6所学校列入省级以上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其中4所国家级),创建6个省级标准化县(市)职教中心,建成4个省级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和福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主体工程。实施“一校一策”专业建设目标管理,完成12项省级职业教育重点专业改革试点中期验收,6所学校列入国家和省级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全市中职学校与259家行业企业多元合作,牵头组建职教集团14个,成立9个行业指导委员会,共建研发机构11个,为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服务项目29个。提升市属高校办学水平, 建立健全各类产学研中心15个,高职教育产学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部分项目领先全省,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和示范建设项目超过110个。闽江学院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跻身首批现代职业院校示范建设单位,福州教育学院成功改制升格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所高职院校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所民办高职院校成功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院校。

  教师队伍不断优化。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吕榕麟、张芸等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事迹,吕榕麟被中宣部授予全国“时代楷模”荣誉称号。优化教师队伍管理,组织全市1.2万余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进行校际轮岗交流,福州“小片区”管理模式改革在全省推广。健全继续教育机制,“五格”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断完善,“研训一体,多元发展”的模式开始形成。新创建2所全国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学科(专业)教学带头人”培训和“名师工作室”活动深入开展,市级名师工作室增至26个,闽派风格、海西风范的名师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全市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提高到小学99.90%、初中99.59%、高中97.57%、幼儿园98.07%。中职学校“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达到70%以上。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岗位设置比例,逐步建立乡村教师交通补贴和生活补贴制度,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进一步配备到位。

  办学条件极大改善。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按照省定标准对民办学校学生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投资8.64亿元,建筑面积达29.9万平方米;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工程,投资9.18亿元,建筑面积达44.9万平方米;加固改造、拆除重建中小学校舍565栋,建筑面积达139.69万平方米;改扩建68所农村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校舍10万平方米。12个县(市)区学校教育装备全部通过省级基本均衡评估。小学和中学教学仪器达标率分别达86%、93%。小学和中学图书生均分别达24册、40册以上。小学计算机生机比8:1,中学计算机生机比5:1。建成覆盖全市的教育信息化基础网络体系——教育城域网;建成基于教育城域网和互联网的全市共享的教育信息资源服务系统,包含两大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平台——教育视频联播网和教育区域云学习中心。全面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70%以上中小学完成“优质资源班班通”设备更新,全面试点“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全市181个教学点均实现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

  教育公平惠及民生。稳步推进中招惠民改革,取消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大幅提高定向招生比例,进一步放开普通高中学校对非本地户籍随迁子女招生。大力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校生达17.4万人,其中87.8%就读公办学校。加大公共财政补助力度,全面免除特殊教育和全日制中职学校在校生学费,将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普通初中的7倍,同时将寄宿生和寄午生补助费分别提高到每生每年4000元、2000元。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审核监管,持续整治无证办学机构,保证了民办教育有序发展。健全城乡四级社区教育网络,建成社区大学1所,县(市)区社区学院12所,街道(乡镇)社区学校172所,村(居)社区教育学习点396个。加大老年教育投入,创办各级各类老年学校2419所,在校老年学员18.48万多人,入学率21.49%。建成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2个、实验区1个,实现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全覆盖。打造数字化教育资源平台,建立“福州终身学习在线”课程超市,提供6大模块、3万多讲免费视频学习资源。

  “十二五”时期福州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一些成绩在全国、全省引人瞩目,为打造海峡西岸省会中心教育强市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对照福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待,福州教育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方面:一是学前教育发展难以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公办园建设投资压力较大,建设进度有限,民办园普惠性发展有待加强。二是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的分布还满足不了群众的普遍需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压力逐年递增,均衡发展水平在不同区域和城乡之间仍有一定差距。三是部分职业教育学校吸引力不够,生源数量和质量都不够理想,与区域经济产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四是师资分布不够均衡,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偏弱,缺少音体美教师,职教师资队伍中“双师型”专业教师不足。五是部分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还有一定困难,品牌特色发展不够充分,整体质量有待提高。六是教育信息化步伐有待加快,整体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十三五”时期教育面临的新形势

  一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教育居于社会民生事业之首,承载着人民群众诸多期盼,在“四个全面”战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福州教育要切实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加强依法治教,着力推进教育公平和教育惠民;切实尊重并积极服务师生发展需求构建幸福和谐的优良教育生态;借力“互联网+”等科技发展成果,扎实推进教育改革,率先在全省实现现代化,人民群众收获更多优质教育服务的获得感”。

  二是福州开放开发的新局面使教育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十三五”时期,福州市具有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五区叠加”的国家级战略优势,同时又面临经济进入新常态、环境资源约束和经济社会发展矛盾比较突出等挑战。福州教育务必把握好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机遇,紧紧围绕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适当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建设人力和教育资源强市,有力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三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对教育发展的压力持续增大。随着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市区和城镇人口规模不断增长给福州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带来一定压力。旧城区改造和新区开发不断拓展,对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提出新的需求。两孩政策全面实施加快学龄前儿童数量增长速度,学前教育资源将面临更大量的需求。这些情况都要求福州加快完善现代化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优质公共教育资源供给能力。

  三、总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中央支持福州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扎实推动教育改革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努力打造均衡、优质、幸福、开放的教育品牌,率先在全省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州提供可靠的智力和人才保障。

  (二)发展理念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理念。

  创新发展。创新教育理念,倡导因材施教、终身学习、人人成才,促进知识学习与价值观念培养相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统一。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完善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教育内容和方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力争打造一批具有福州特色的高质量教育改革创新实践成果。

  协调发展。对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学校布局、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层次类型与福州开放发展相协调。统筹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育支持力度,构建覆盖城乡的均等化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育的结构和比例,不断促进教育服务多样化供给。

  绿色发展。坚持育人为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行绿色评价,促进学校和教师为学生减负,培养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建设绿色文明校园,营造良好人文环境,积淀深厚文化底蕴,提升办学品质,启迪学生心智,陶冶学生情操。

  开放发展。推动开放办学,促进校校协同、科教结合、大中小学有机衔接。深化与社会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家校共育、学校社会协同的互动机制。加强对台交流和对外开放,促进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共赢。

  共享发展。着眼更高标准,努力打造多样化的优质教育品牌,促进广大师生乐教乐学,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加大对相对落后区域、薄弱学校和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帮扶力度,保障每一位学生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为社会提供丰富的继续教育培训服务和终身学习成才渠道。

  (三)发展目标

  总体发展目标:2020年,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形成更为突出的优势、鲜明的特色和丰硕的成果,教育质量、改革创新、发展指标领先全省;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人才支撑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幸福感、满意度领先全国同类城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市行列。

  事业发展指标:2020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66%左右,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比例达85%;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5%,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比例达89%以上;91%以上公办普通高中完成达标建设,达标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达92%;“教育强县”总数达到68个,基本满足学习型社会多样化教育需求,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4年。

  “十三五”期间福州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类别

  指标

2015年

2017年

2020年

  在校生人数

  学前教育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26.26

 28

 31

  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万人)

72.28

80.1

93.4

  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万人)

13.9

14.8

17.3

  高等教育在校生(万人)

  6.35

  6.45

  6.8

  普及与公平

  学前三年入园率(%

98.38

98.45

98.66

  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

 100

 100

100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98.1

98.2

98.5

  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比例(%

 41

 75

 85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比例(%

87.8

88.3

89

  水平与质量

  达标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

88.7

 89

 92

  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

92.8

 94

 96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万人)

92.5

95.7

99.6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1.3

11.7

12.4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3.7

 14

14.5

  条件与保障

  县域内县(市)区级基础教育骨干教师比例(%

  5

  7

 10

  中职学校“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

 70

 74

 80

  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用终端(计算机)数(台/百人)

 15

 20

 30以上

  小学数学科学实验仪器达标率(%

 94

 98

 100

  中学理科实验仪器达标率(%

 95

 98

 100

  四、主要任务

  围绕“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着力实施“九项发展计划”“七项重点工程”和“五项改革项目”,全面推动福州教育科学发展。

  (一)实施九项发展计划

  1.素质教育内涵提升计划

  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将宣传思想工作摆上高校建设重要议事日程。深化思政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组织形式,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市高校思政课教学协作中心建设,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高校思政教育工作队伍人才培养,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协作中心作用,健全大学生心理教育、预防、咨询和危机干预体系。

  提升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文化育人、社会实践、制度建设等方面,广泛开展以习惯养成、道德认知和实践体验为重点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法治、生命安全、文明礼仪、毒品预防等经常性教育,夯实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基础。配齐心理健康教师,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完善各类学生评优评先制度,充分发挥评价机制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适应“互联网+”新常态,加快推进“福州市数字青少年宫”扩容升级,继续办好福州教育手机报,扩大“在线德育”品牌效应。推进全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协作体建设,深化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加强团队建设,开展青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德育教育实践活动。建立科学的培训、激励和考评机制,培养适应时代需要、素质过硬的思政德育和团队干部队伍。

  加大实践育人力度。广泛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推动中小学开展春秋游、夏冬令营、野外生存训练、研学旅行等有利于扩大视野、团队合作、锻炼意志的体验活动。依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学生第二课堂考评,拓展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场所。推进各级社会实践基地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建设,至2018年底将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建设成省级示范性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基地。

  全面培养学生素质。指导学校开齐开足科学课程,加强科技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创新发明制作等科技实践和竞赛活动。弘扬和传承传统文化,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丰富的美育课程,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的融合。配齐配强学校体育、艺术教师,开足开好体育、艺术课程,积极探索体育、艺术教育模式改革,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运动,在普及推广的基础上努力提升竞技水平。推动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双向开放。落实学生艺术素养评价制度,推动艺术教育普及和提升。推进海丝文化体验区建设,巩固、提升福州小茉莉艺术团等文化艺术品牌,积极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丰富校园艺术形式。

  传承国家语言文字文化。深入开展语言文字“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达标”工作,创建一批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规范汉字书写特色校。持续开展“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比赛、“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经典诵读”等活动,增进中小学生对母语的热爱,弘扬和传播中华优秀文化。依法加强社会用字监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2.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计划

  完善学前教育管理和保障机制。坚持学前教育事业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工作机制,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县(市)区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加大各级政府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加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完善学前教育督导监管机制,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保教质量、收费管理、幼儿安全等实施动态监管。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深入实施第二期、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构建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城镇化改革发展、户籍管理和人口生育政策调整等形势,科学分析近五年幼儿入园学位需求情况,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布局规划。落实好公办园建设及薄弱幼儿园改造项目,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多渠道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逐步完善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集体办幼儿园教育服务的政策,鼓励和扶持民办、集体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力争到2020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66%左右,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达85%,其中在公办性质幼儿园就读的达50%以上。

  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加快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建立办园质量管理机制。构建以标准化幼儿园为主体、省市县三级示范性幼儿园为引领的片区管理网络,到2020年,各级示范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扩大到42%,逐步形成“联片互动、资源共享、协作提高、均衡发展”的管理格局,促进各类幼儿园办园水平提升和均衡发展。深入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改革教研工作机制,成立以教研员、优秀园长、教师为主体的教研团队,以保育教育实践中的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园本教研,带动促进保教质量提升。

  3.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

  保障学生公平入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改革,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采取多校划片,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片区,确保各片区生源相对均衡。继续完善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生分配办法,促进初中校均衡发展。结合居住证管理办法完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比例每年保持在100%;到2020年,公办学校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比例达89%以上。

  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城区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发挥优质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积极推广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模式,依托城区优质教育资源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扩大城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市县统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组织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推进学校治理规范化和法制化。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鼓励具有民族特色的校本课程开发,建设具有实力、特色彰显的民族学校。

  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落实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明确各阶段素质教育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完善各学段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健全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推进体系。建立中小学校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及时发布教育质量监测信息,提高监测结果应用效益。成立市级学科研训中心组,带动全市学科研训水平提升。支持开展教学模式和方法的改革创新,鼓励学校特色发展。实施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制度,推广基层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成果。

  4. 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计划

  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内涵建设。优化普通高中布局,适度扩大办学规模,推动部分规模过小、办学条件差的学校撤并整合。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逐步实现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完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考评办法,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加强高考研究和教学视导,通过送教、送培下乡、校际教研、区域教研、联片教研和网络教研、八县(市)一中联动等多种形式,建立教学资源的交流共享机制,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指导部分高中创建省级示范性高中,教育教学工作进入全国一流行列。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建设,支持民办学校创建达标高中,进一步扩大达标高中覆盖面。到2020年,91%以上公办普通高中完成达标建设,全市普通高中达标率为85%,分别推动6所、8所、5所普通高中争创省一级、二级、三级达标高中,省一级达标高中比例达到30%左右;达标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达92%。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支持普通高中学校立足传统和优势,积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创新管理制度、课程设置、教学实施与评价等,增强办学活力和竞争力,形成多样化的办学特色。建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构建多层次、可选择、有特色的课程体系,满足不同潜质和兴趣爱好学生的发展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推动学校特色建设。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立选课走班制、学分制和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以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才为核心目标,积极探索客观、公正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完善过程性管理和常态化组织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框架、评价标准和配套举措。

  5.职业教育高效引领计划

  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推进职业教育布局调整,通过整合重组、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办法,做专、做特、做优职业学校,使全市中职、技工院校从现有40所调整为25所,校均在校生规模1500-2000人。积极对接省“海峡职业教育园区”项目。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办学定位。加大中职学校与技工院校在招生政策、经费标准、编制标准以及职称评聘等方面的统筹发展力度,逐步实现同政策、同待遇、同发展。到2020年,建成9所省级示范性现代高职、中职和技师院校;办好县(市)级综合性、多功能、现代化职教中心。落实“一校一策”目标管理,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形成与区域发展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相对接的专业体系,重点建设一批产业急需的专业群,建成15个省级中高职特色专业。优化三大产业专业结构比例,力争使在校生人数从第一到第三产业专业分别占5%、25%、70%。到2020年,建立起职业教育总量规模和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相匹配、空间布局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一致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市中职院校在校生规模保持在5万人左右,其中优质中职院校在校生占80%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以上。

  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探索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落实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和“访问工程师”进修制度,扩大聘请企业“能工巧匠”和专业技术人员到中职学校任教的比例。将创新意识培养和创新思维养成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有机融合。持续推进中职学校德育“6S”精细化管理,突出“一校一特”特色办学。深入推进省市级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逐步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建立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全面提升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鼓励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教集团,力争建设2个以上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对技术工人的需求,研究制定技工教育发展规划,以项目建设为引导,加大对市属2所技师学院的建设投入,使其在承担我市产业技术工人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打造产教深度融合的实训平台,支持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引企入校等方式,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和产学研中心。依托区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建成7个省市级行业性或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重点培育福州市职业教育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以“三通两平台”建设为抓手,建成涵盖我市职业教育学校管理、教学教研管理、学籍管理、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拓展榕台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实施“榕台职业院校师资引进计划”,探索开展榕台中高职院校、技工院校相衔接和“校校企”合作项目。推进福莆宁职业教育同城化发展,加强福莆宁中职教育学术研讨、师资培训以及师生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6.高等教育特色发展计划

  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推动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建设东南区域知名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十三五”期间市政府每年安排5000万专项资金用于学校科研、人才及条件装备等内涵建设,争取尽快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跻身全省及全国同类院校先进行列。支持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阳光学院和福州理工学院推进应用型高校建设,申办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群,依托举办者企业和资源优势,主动适应区域产业转型和升级发展,探索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人才培养模式,创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全省知名民办高校。支持市属本科高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建设与产业发展高度契合、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专业体系,力争涵盖1015个专业,提升办学竞争力。

  提升高职院校办学内涵。支持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探索政校企合作办学新模式,围绕我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力争2016年前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20年完成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建设。促进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标准推进办学基础设施和基本能力建设,突出师范类专业特色发展,2020年前达到高职高专A类办学标准,成为全省有影响力的专科学校。促进高职院校落实“一校一策”目标管理,全面提升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和专业特色。力争2020年前大部分民办高职院校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引导市属高校根据区域产业转型和升级发展,适应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人才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争取2020年前,各市属高校形成一校一特色的专业分布格局,打造一批地方和行业急需、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和专业群。

  创新高校办学方式。创新办学管理,支持企业和公办高职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的二级办学机构。支持公办高职院校在编制预算内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自主制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方案,自主公开招聘人员,自主评聘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支持市属高校牵头成立职业教育联盟,探索市属中高职院校一体化人才培养的“集群发展”模式。推进不同学段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过程、考核评价等方面相衔接,实现联盟内部学校之间的专业设置、招生就业、教学计划等统一管理,师资互派、实训基地共建共享,贯通职业教育内部体系人才培养通道。力争2020年初步建立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的中高职一体化衔接贯通培养体系。支持市属高校引进企业进入学校,开设生产性实习基地和产学研中心等,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夯实产教融合的发展基础。办好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依托福州高新区和在榕高校加强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建设。

  7.终身教育开放共享计划

  深化社区教育内涵建设。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建设,创建标准化社区学校和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巩固完善城乡四级社区教育网络。探索建立社区与职业院校联动机制,推动县级职教中心广泛开展社会生活教育,促进职业院校社区化办学。开展社区教育项目实验和品牌创建,推动社区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探索在中心城市利用社区现有教育资源成立社区老年学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激活创新老年教育。

  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建设学习型学校,统筹区域内学校教育资源服务学习型城市建设,开展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单位、社区、家庭等创建活动。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推动各类学校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参与率。以福州市社区大学平台资源为中心,拓展福州市终身学习在线、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等数字化教育资源。开放开发各类终身学习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各级各类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自学考试制度。鼓励个人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教育培训,创造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环境。

  8.教师队伍名优发展计划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积极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加强师德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引导广大教师积极践行《师德承诺书》,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实行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规范的问题。

  实施高端教育人才促进工程。启动“教育专家”型教师培养工程,加强骨干教师、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校长的培养选拔,强化“名师工作室”培育。完善名优骨干教师人才管理与考核系统建设,实现全程动态管理,落实聘期绩效工资制度。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企业跟岗学习和从企业、社会引进高素质专业教师的机制,不断壮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探索与新加坡、加拿大及港澳台等地的教育培训机构联系合作,开发建立境外名优教育人才培训基地,带动提高我市培训者队伍水平。到2020年,县(市)区级基础教育骨干教师均达到本县(市)区专任教师总数的10%以上;市级骨干教师、市学科(专业)带头人以上名优教师分别达到全市专任教师总数的5%、2%以上;中等职业教育的市级骨干教师、市级专业带头人分别都达到中职教师总数的10%以上;“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业技能课程教师总数的80%左右,市级以上教学名师的比例超过2‰。

  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力度。健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市、县(市)区两级教师培训体系,加强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规范化建设。积极拓展集中培训、跟岗学习、顶岗置换、网络研修、菜单式选课、订单式送培送教、校本研训等多种教师培训形式,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学科研训中心组”“名师工作室”为引领,探索建设“市级名师工作坊”网络平台,推动学术交流互动,促进教师学习型团队建设。以乡村教师为重点,多渠道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实行普惠性幼儿园在职教师学历提升补助五年计划和教师职称工资补助措施,到2020年,取得学前教育大专学历的幼儿教师达90%以上。

  提高师资管理和服务水平。贯彻“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原则,提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人事管理和服务水平。落实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际交流机制,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方式,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和村小、教学点流动,深化师资均衡配置。完善年度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聘后管理等制度,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健全完善教师的专业发展激励机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向一线教师倾斜。关心教师心理健康,在各级教师继续教育中列入相关内容,建立日常心理健康热线咨询机制,及时疏解教师情绪压力。

  支持乡村教师发展。编制《福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完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实施校长助力工程和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全面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统一城乡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标准。加强农村紧缺学科教师和寄宿制学校生管教师与校医配备。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落实乡村公办学校教师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教师周转性住房配建,大力改善工作生活条件。

  9.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计划

  健全教育信息化保障体制。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要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任务实施、系统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设立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提倡服务外包等多种运行模式。强化教育信息化人才队伍保障,积极引进和培养人才,落实编制和职称,确保教育信息化建设队伍的稳定。

  构建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全面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到2020年,城市学校骨干网达到“万兆为核心、千兆为汇聚、百兆到桌面”基本建设标准。全面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班级全面配备互动多媒体教学设备,确保每个班级配置3个以上网络端口,2017年城镇学校班均出口网络带宽不小于4M,农村不小于2M2020年城镇学校班均出口网络带宽不小于10M,农村不小于5M,有条件的农村教学点接入网络带宽达到4M以上,具备条件的城镇学校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快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基本形成与学习型社会相适应的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建立教育信息化安全运行保障机制,强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技术防护,构建可信、可控、可查的网络安全环境。

  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将信息化教学能力培养纳入教师日常培训体系,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列入教师考核奖励的必备参考项目,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大力开展以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为特点的课例和教学法培训,培养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情分析、个性化教学的能力,使信息化教学真正成为教学活动的常态。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实施七项重点工程

  1.福州新区教育跨越发展工程。引导全市各级优质学校在新区设立分校或结对帮扶,高起点筹建、提升新区各级学校。改善新区教师培训条件,适当增加市级及以上高端培训名额。提升福州八中三江口校区特色建设,打造名优高中。指导亭江中学、琅岐中学等新区高中学校达标晋级。办好福清市、长乐市综合性、多功能、现代化的职教中心。对接福州新区产业发展特点,整合优化现有职业教育资源,新建一批适合新区产业发展要求的专业。促进市属高校主动对接福州新区发展战略,建设服务新区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鼓励社会办学力量在新区举办优质民办学校,完善政府购买民办教育服务政策。探索向新区引入国际化办学资源,通过多样化办学形式有效服务新区发展。引导福州新区学校积极搭建对台交流平台,通过与台湾学校缔结姊妹校等方式加强常态交流交往,逐步培育对台交流资源优势。

  2.幸福教育内涵塑造工程。强化育人为本的理念,加大幸福教育的课题研究、文化宣传和研讨交流力度,全面优化改进各类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模式,切实提升师生的幸福体验。探索改进对学校和师生的考查和评价办法,制定与素质教育内涵要求相适应的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学校和教师主动为学生减负,注重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改进督导检查内容和方法,减少对考试和书面材料的依赖,加强对工作过程与实效的监测,切实为学校和教师减负。健全对有工作、学习和生活等实际困难师生的帮扶机制,确保教育发展成果最大限度惠及每一位师生,让广大师生有更多“获得感”。

  3.学校建设改造优化工程。到2020年,重点落实好五大项目建设:一是公办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70所,新增幼儿班735班,新增学位2.2万个。二是学校新建、改扩建。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30所,新增学位5.67万个,其中,小学68所,初级中学41所,普通高中11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三是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投资6.6亿元,对全市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28万平方米校舍进行加固改造、拆除重建。四是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提升545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基本均衡省级标准。五是提升教育装备水平。加强实验仪器设备、图书馆(室)和体育卫生设施设备建设。到2017年,全市中小学基本实现教育装备标准化;2018年,小学数学科学实验仪器和中学理科实验仪器达标率全部达到100%;2020年,全市中小学教育装备实现现代化、标准化和管理信息化

  4.特殊教育加快发展工程。推动6所特殊教育学校创建省级标准化学校,完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新建罗源县特殊教育学校,加快福州市星语学校新校舍建设。推动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向学前和高中阶段延伸。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教育。全面实施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深化特殊教育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合作育人的融合教育机制,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研究,配齐专(兼)职特教教研员,推进课程改革,优化课程结构,探索完善各级片区教研制度。

  5.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工程。积极引进优质民办教育资源和民间资本,举办高水平民办学校。搭建各类民办教育培训、观摩等学习交流平台,提高民办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加大对优质普惠、公益性强的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的奖补力度。适度放开对民办学校的收费限制,增强办学积极性。探索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逐步完善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和差异化扶持配套政策。探索建立民办教育行业信用机制。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管理机制。健全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和监督。

  6.教育开放水平提升工程。适应福州新区、福州自贸区发展新形势,优化有利于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政策机制。鼓励引导各级各类建立对外合作关系的学校开展形式丰富的跨文化交流活动,持续提升福州外国语学校对外交流示范办学水平。深化“福州—日本那霸”青少年互访交流,福州教育学院附中—美国林肯中学等友城教育交流项目。拓展体育、艺术项目对外交流平台,打造“小茉莉艺术团”等对外交流名片。开拓国外、境外校长、教师培训基地,拓宽国际化教育视野。扶持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发展,推进建设具有国际教育资源背景的学校,改善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鼓励有条件的市属本科高校引进海外优质教学资源,举办相对独立的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提高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支持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印尼、马来西亚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办学关系,开展汉语、马来语师范交流合作;建立东南亚华裔青少年祖籍地文化交流培训中心。发挥地缘、人缘优势,推进榕台教育交流合作。建设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实施“榕台高校师资引进计划”,探索开展榕台“校校企”合作项目,与台湾高水平科技学院(大学)开展产学研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实质性合作。

  7.智慧校园推进工程。以构建生态型智慧教育体系为目标,以师生发展为根本,以促进教育改革和创新为核心,探索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制定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安排智慧校园推进工程专项经费,形成制度化、可持续的发展机制。重点打造15所智慧校园示范校、50所智慧校园试点学校。依托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技术,建立“一站式”学校业务服务支持平台、个性化网络学习空间。利用物联网等技术,建设感知型智慧校园应用平台,推动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管理等领域改革创新,实现教学应用各要素更加智能、高效地协作与互动,构建“绿色、环保”的智慧校园。

  (三)实施五项改革项目

  1.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围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以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为核心,以简政放权、改进管理方式为前提,以推进科学、规范的教育评价为突破,加快建立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全面公开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建立规范的教育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推进政校分开,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着力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提高教育督导实效,着力培育教育监测评估和服务机构,切实发挥教育评价结果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2.探索教育集团化办学。创新各级教育办学模式,在福州新区、福州高新区、农村地区等区域实行集团化办学试点。在理顺学校管理体制的基础上,通过名校带新校、名校带弱校、名校带农村校等方式组建各级各类教育集团,加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完善集团化办学体制下科学设置学校领导岗位、职数和教师编制、职称等的配套扶持政策,为教育集团内干部和师资更加灵活配置提供有力支撑。

  3.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全面落实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方案,改进学科教学的育人功效。优化教育理念,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等教学方式,强化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和多元智能的培养。倡导提升教学品质的教改探索,构建富有生命力的课堂教学形态,扎实推进“学习共同体”“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研究的深化与辐射。探索把课堂教学与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和方法落实实践育人的课时或学分。建立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强化考试招生和评价的育人导向作用,注重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引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科学选拔人才。

  4.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共融。统筹高中阶段招生,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调整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分数控制线设定方式。加强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课程的衔接和融通,探索开展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和普通高中学籍互转、学分互认试点。推进技工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有效衔接,建立技师学院毕业文凭加高级工证书培养制度,打通技工院校学历的上升通道。引导和支持中职学校课程、教师、硬件设施等资源与普通高中共享,鼓励普通高中学生在高一高二后分流到中职学校学习,拓展学生成长通道,推动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5.实施信息化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统筹推进全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应用,优化教育和教学管理。普及网络学习空间,创新教学、学习和教研模式以及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模式。通过名师课堂、名校课堂等专递课堂形式,大力推广“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使优质教育资源在全市范围迅速辐射,进一步缩小教育资源配置的城乡、区域、校级差距。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方式,搭建更广阔的面向人人、没有围墙、超越时空的学习平台,让优质教育资源更好地惠及普通民众。突出特色,全面推广智慧课堂,打造教育教学新模式,创建智慧的幸福课堂。建立中学考试测评补救机制,综合运用课内实时反馈、电子测评、电子作业、网上阅卷等手段,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实施精准补救,提高教学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宣传,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注重理论武装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善待、善建、善用、善管媒体,搞好舆情引导应对。扎实坚持“两个巩固”,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管住课堂、管住讲座、管住网络。大力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深入抓好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教育事业发展营建良好环境氛围。

  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完善院校基层党组织运行和考评机制。按照中央、省、市部署,结合福州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坚持开展专题党员教育,讲求方式方法,注重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提高党员教育实效。推行党员发展“双重评议、双层预审、全程纪实、全程问责”制度,严格党员发展质量管理。优化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构建学校领导分层次分类别培训体系,完善干部挂职锻炼管理机制。健全对学校领导考核、监督和交流等制度,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层次。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联系,鼓励他们建言献策,调动一切积极力量,服务教育工作中心。

  深化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履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教育纪工委监督责任,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加强廉洁从政从教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营造教育系统优良的党风政风行风。加强教育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严肃查处“为官不为”问题。完善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校制度,深入基层调研实情,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学校、师生、群众所反映的教育问题,支持服务学校和师生发展。落实机关首问负责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为基层学校服务的意识和质量。

  (二)加强教育经费和用地保障

  完善经费投入机制。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落实从土地出让金净收入中按10%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的政策。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理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建立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补助和扶持机制,推动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加快出台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构建中等职业教育多元经费投入体系,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支持的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保证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至2018年底不低于省定标准;市财政每年安排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且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完善高等教育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机制。实施教育精准扶贫项目,加强对山区海岛及农村边远学校的建设和教育装备经费保障。健全教育资助体系,提高资助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对低保、优抚、烈士子女以及残疾、孤儿等各类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阶段学生实施免除学杂费。

  优化学校布局规划。贯彻“规划先行、适度超前”的理念,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教育专项规划为依据,充分考虑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外来人口动态分布等因素,坚持科学统筹,资源整合,合理构建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的原则,优化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中心城区、城镇预测小学千人指标为70/千人,初中千人指标为35/千人;小学服务半径为5001000米,初中服务半径为10001500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小学13年级学生一般不寄宿;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应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鼓励、引导普通高中向城市、县城集中办学,提高办学效益。按照“科学规划、先建后拆、留有余地、体现特色”的原则,加大政府对学校建设的统筹管理力度,充分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在新区开发、旧城区改造等工程项目中,配套建设学校的规划方案应当经过本级政府教育部门会审,其中需要迁建的配套学校应在新校建成交付使用之后再拆除旧校,其余配套学校应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确保及时满足服务片区内就学需求。

  (三)推进依法治教和教育督导

  推进依法治教。根据国家、省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制定促进本地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健全教育重大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教育决策的法定程序。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教育法律和政策有效实施,保护学校、举办者和师生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自觉知法守法。

  深化教育督导。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教育督导体系。做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完善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跟踪督导,巩固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开展“教育强县”市级督导核查,到2020年,推动各县(市)区力争创建68个“教育强县”。组织开展学前教育、中职教育、特殊教育等重难点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新一轮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继续推进乡镇教育工作督导。健全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强并改进对督学的选聘、管理和考核,提高督导工作质量。

  (四)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配齐配强安全保卫工作干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完善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做好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和依法整治、强化校园反恐防范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校园周边治安整治行动。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送交流、网上实时监控督查管理平台,推进立体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尊重生命、珍爱生命为主题,积极做好疾病防控、预防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加强校车管理,落实校车准入及日常管理制度。健全校方责任险制度,完善学生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编制和报备制度。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校园安全事故风险防控机制,合理界定学校和教师安全管理责任,妥善处置各种涉校事端。

  (五)合力推动规划实施

  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教育局的组织协调下,对本规划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分阶段、分步骤抓好贯彻实施。落实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教育的责任,巩固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教育优先发展的良好环境,共同促进福州教育综合实力提升。新闻媒体要发挥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营造推动教育和谐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督导,切实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福州教育全面协调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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