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日期:2006-07-26 23:46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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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福州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



前言



福州市人均GDP已接近3000美元。国际经验表明,这一时期是实现工业化的关键时期,资本和土地资源等传统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会出现递减趋势,而体制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和科技创新将日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福州市必须依靠自主创新走科学发展之路,把科学技术真正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幅度提高科技投入,加快科技事业发展,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才能把握先机,赢得发展的主动权。


  《福州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在总结“十五”以来科技发展成绩与不足的基础上,根据《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广泛征求了福州市人大、政协、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提出福州市未来五年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发展重点与布局、重大项目等,旨在指导全市科技事业的发展,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一、“十五”科技发展回顾


  (一)主要成效


科技水平稳步提高。“十五”期间,全市共登记科技成果260项,获省、市科技进步奖 294 项。截止2005年底,全市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有84名、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的科技人员有18名、评为省优秀专家有18名;专利申请总量16212件,授权量951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总量占全省同类专利申请总量的1/3强。2004年福州市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05年福州市荣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实现了“六连冠”。


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壮大。至2005年底,福州有高新技术企业237家,其中22家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亿元以上企业达到60家,超10亿元的有9家。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工业产值73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27%。福州软件园被列入福建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福建省产业化基地建设重点项目,已成为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亮点。


制造业信息化有序推进。2002年,福州市被列为“福建省制造业信息化区域试点城市”,设立“制造业信息化”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渗透和带动作用,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实现产品、技术、工艺的创新以及管理创新,全面推动了我市工业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与更新换代。目前,全市共有15家企业被列为福建省制造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5家单位列入福建省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服务机构。2005年11月,福州市顺利通过了省科技厅“福建省制造业信息化区域试点城市”验收。


农业科技创新能力逐步提高。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线,逐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生物技术应用方面,开发了三倍体牡蛎育苗与养殖产业化技术、培育出我国珍稀保护植物福建苏铁、开展了美国枫叶鸭  二、三元杂交技术研究等;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先后开发出食用菌、蔬菜农业专家系统和食用菌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此外,“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新突破,建立了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10个主栽蔬菜品种均获A级绿色食品标志;水稻种子包衣技术开发有效减少了农田秧苗期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并可提高单产10%。


科技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先后出台了《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关于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扶持福州软件园发展的若干规定》、《关于扶持金山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若干规定》、《关于扶持福州863软件专业孵化器发展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扶持科技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构建了良好的科技政策法律环境。通过科技宣传、科普宣传,国民科技素质进一步提高。20家市属开发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区域创新体系初步形成。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力度加大,成立了模具、塑胶、陶瓷、纺织服装、工业自动化和建筑智能化等六家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建成的建筑面积561万平方米的“金山科技企业孵化器”,被列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重点科技企业孵化器,并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创业实践基地”。逐步完善市、县(市)区两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已建成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及仓山、晋安等十家县(市)区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3年设立福州市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以来,截止2005年底共有123家企业获得市创新资金1603万元资助,带动企业科技投入约68亿元。


对台对外交流不断扩大。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赴美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家进行科技考察、学术交流、高新技术培训、项目洽谈、科技招商、成果展览等活动。2001年以来,与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加拿大、韩国、西班牙等二十多个国家开展国际合作项目77项,项目涉及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医疗器械、环境保护、农业、通讯、汽车等领域。积极拓展对台科技交流渠道,举办海峡两岸科技与经济论坛等活动。


  (二)主要问题


科技园区建设亟待加强。福州市科技园区缺乏长远发展规划,各个园区发展布局零散,除马尾园建成“百亿电子城”外,其他园区产业特色不明显,不能形成集聚效应,发展速度明显低于国内其他高新区的发展水平;主体园区未建立,无法行使高新区管理职能,管理体制满足不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求。


企业创新能力不强。近年来,多数高新技术企业R&D经费占净销售额的比例不足2%,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中规定的35%相差甚远。财政及社会资金对高新技术的创新投入力度不够。高新技术产业拥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量极少,近两年专利申请量落后于厦门、泉州两市。


科技支撑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科技中介机构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刚刚起步,起点低,力量弱,体制单一,存在经验不足、政策法规缺位、市场规则不健全、资金不配套等诸多困难与问题。


高层次人才短缺。福州市高中级人才和技术人才比例偏低,结构不合理。高、中、初级结构比例为1:4:11,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中51岁以上的占35%,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中79%以上达到或超过60岁;技术工人占职工总数比例仅为3152%,低于全国46%的平均水平,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仅占技术工人总数的132%。


  二、“十一五”科技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紧密围绕福州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海峡西岸中心城市的优势,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面向产业集群,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性技术创新体系,以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为载体,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做大做强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强化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把福州建设成创新型城市,为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突出自主创新。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中心环节,作为科技工作的战略基点,鼓励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同建立实验室或研发机构,大力促进产学研结合与互动,完善技术交易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条件培育原始创新能力、重点加强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在若干产业领域形成和掌握一批核心技术,造就一批有一定规模、产品技术在国内领先的企业。


2、突出要素聚集。实施重大项目带动策略,以“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国家863软件专业孵化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生态示范城市”以及星火计划“一县一业科技示范专项”建设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等为依托,精心组织,通过项目聚集技术、人才和资金,建立健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与共享机制,真正有效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3、突出产业升级。围绕福州市重点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能源与环保产业集群,围绕先进制造技术和工艺推广应用,提高技术装备和系统设计、研发、制造和成套能力,以培育可持续技术创新能力和实现关键技术领域的局部跨越为目标,重点扶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活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创新求发展,推动经济驶入新的增长轨道。


  (三)战略目标


1、总体目标


福州市“十一五”科技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是: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科技布局;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以人才为核心的区域科技创新机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基本建成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的创新型城市,使福州市科技进步水平和综合实力进入省会中心城市先进行列。


2、具体目标


到2010年,福州市科技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1)科技发展目标



——人才队伍建设:全市人才年均增长63%,总量达到6332万人,使每万人拥有人才资源达1000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7%以上,培养造就5—10名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体现国家级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科技投入:全社会R&D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以上。


——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申请量年递增15%,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年递增20%。提高专利执法率,专利纠纷案件年结案率达95%以上,全市科技人员知识产权培训普及率达50%以上。


(2)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


高新技术产业工业产值达工业总产值的35%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商品额的30%以上。


(3)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目标


——初步建成包括科学数据信息共享平台、科技文献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在内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并与省级相关网络联网。


——建成10个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建成10个省级或省级以上企业技术开发机构。新增3个省级农业科研重点实验室。


(4)社会发展领域科技目标


建设并完善一批适应社会发展急需的疾病防控中心、智能交通安全控制中心、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自然灾害防御控制中心、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中心等公共安全科技服务平台,以及资源、环境与生态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基础设施和科技支撑平台。


  三、“十一五”科技发展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福州市科技发展要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战略构想,坚持“科教兴市”、“可持续发展”和“人才强市”三大战略,着力提高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培育新兴产业和壮大产业集群,提高产品竞争力,实现科技跨越式发展。


  (一)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与我市实际相符的科技中介组织制度、政策法规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适应区域创新体系要求的产业服务、咨询服务、市场服务和科技创业投融资服务等科技中介机构,建设一支有较强自身实力和科技服务能力的科技中介队伍,构建全市科技成果、科技信息及各类科技资源共享互用的网络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加强我市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的横向协作,继续组建并完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着力构筑并不断完善科技创新的支撑体系。 


  (二)盘整和扩大福州科技园区


在福州市总体规划布局下,制定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国家级高新区的政策优势,突破“以地招商、以地养区”的发展模式,实现由资源要素驱动向创新要素驱动根本性的战略转变,促进创新集群的形成,成为推动福州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的强力引擎。


盘整和扩大科技园区,将软件园、海都科技园纳入高新技术园区,形成“一区五园”(洪山科技园、仓山科技园、马尾科技园、软件园、海都科技园)的格局。强化各园的产业分工,合理配置产业功能,避免无序竞争、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主导产业突出,以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为核心,众多专业化分工的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企业群体。各园主要由孵化区、主体区和配套区等基本功能区构成。软件园以生产功能为主、孵化和研发功能为辅,重点发展软件开发、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光电产品研发设计;洪山科技园和仓山科技园以建设集孵化、中试、产业化为一体的中小型高新技术群体为主,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光电、生物工程等产业;马尾科技园以建设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为主,重点发展光电显示产业,配套发展下游整机制造;海都科技园以孵化、研发、生产功能为主,重点发展生命工程、光机电一体化等产业。


 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运行机制和相对独立的科技园区一级财政体系,集中财力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体系和重大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设,使之成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逐步做强、做大的摇篮。


  (三)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通过机制创新、体制创新,探讨各种合作或协作模式,充分利用省会城市科技资源丰富、中介机构集中的优势,继续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基地与平台建设,鼓励和吸引海内外知名企业的研发中心落户福州,与珠三角、长三角及台湾地区制造业建立多形式的技术联盟;按照“大项目-产业链-产业群-产业基地”的方向,自主创新和引进创新结合,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巩固壮大电子、汽车、冶金等重点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生物医药、软件、IC、海洋等高新技术产品产业集群,产生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技术成果和产品。促进福州建成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强大的制造业基地和现代产业聚集地。


  (四)提升科技企业孵化水平


在抓好塑胶、陶瓷、模具、纺织服装、工业自动化和建筑智能化等6个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工作基础上,根据各县(市)区科技经济基础、产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通过省、市、县(市)区共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参与等方式,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起为县域支柱产业服务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以福州市金山科技企业孵化器、福州863软件专业孵化器为核心,创建福州地区大学城科技园、海峡科技孵化中心、晋安科技企业孵化器、福清科技企业孵化器、长乐纺织技术孵化器;加快构建福州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作网,加强福州市各类孵化器间以及孵化器与各类行业技术开发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并开展与其他省市孵化服务信息窗口的交流协作,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创造一个信息交换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各类孵化器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福州市科技孵化体系的功能和水平,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五)增强农业科技综合实力


着力推进5个国家级、省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和海峡两岸(福州)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整合科研力量,建立若干个水平较高的农业支柱产业型和县域特色经济型的农业科技中心或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增加对农业科教和推广培训的投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高科技服务“三农”能力;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监测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集中力量进行农业增产、增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安全等关键技术的开发推广,并力争在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开发与推广方面取得突破,促进传统农业技术进行全面升级,带动整个农业技术体系和生产体系的改造和提升;利用近台区位,建立台湾农民创业园,并设立专项基金,吸引海外农业科技专家来榕创业;以星火计划“一县一业科技示范专项”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为载体,发展县域特色农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为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六)提高公共科技服务能力


开展科技兴医,在人口安全、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重大疾病防治、生物安全与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强市、县两级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应急机制和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城镇空间识别系统,用区域空间规划引导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在水系统循环、节约能源、防灾减灾等领域开发推广新技术。开展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研究、城市热岛效应及对策研究、湖库富营养化成因与防治研究、城区内河生态系统恢复研究、内河调水工程综合决策信息系统研究,完善提升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各项功能。


  (七)加强科普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普惠;转变机制,多元投入;强化基础,提高能力” 原则,推动福州市科普事业上新台阶。完善各级科普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科技、教育、科普创作、大众传媒之间的协作,构建全社会科普动员机制;加大科普经费投入。放宽科普文化产业的民间资本和海外资金准入制度,制定减免税费等具体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科普文化产业。逐渐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科普文化产业格局。继续通过科技下乡、技能培训、远程教育和绿色证书教育等形式,培养大批合格的现代农业劳动者,提高农民的科学知识水平和科学种田、科学致富的技能,崇尚科学文明、抵制各种伪科学。进一步做好969155服务热线工作。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兴趣小组、夏令营、“科技创新大赛”等青少年科普活动。建设福州市科技馆新馆,加强县(市)区和乡镇科普文化活动室等三级科普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四、“十一五”科技发展布局与重点


  (一)工业


培植壮大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海洋、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以电脑及网络产品为核心,着力开发PDP等离子显示产品、TFT-LCD液晶显示屏和LCD-TV液晶显示电视等项目,同时加强软件园建设,重点发展嵌入式软件、IC设计、游戏软件、网络信息安全、网络服务及通讯增值服务,建成具备科研、生产、培训、居住等功能的生态型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实现从原料药为主向成品药为主的转变,提高产品附加值;海洋产业注重现代海洋生物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使海洋生物资源利用从海水养殖和水产品加工,向海洋生化制品、药品、功能食品等行业延伸,形成新的海洋产业链。新材料产业,依托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力量,加强新材料关键技术创新研究,重点发展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纳米材料、汽车材料、功能陶瓷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凝练出一批具有潜在产业化前景和高科技水平的项目进行重点资助,使这些项目技术在改造我市传统优势产业、提高竞争力方面发挥作用。光机电一体化产业,重点发展包括晶体光学材料及器件、光学级石英晶体材料及器件、半导体激光器件、光纤通讯器件及微光学器件、新型光显示器件、小型化固体激光器等以新型光电子元器件为基础的光电子技术及产业;激光治疗设备、激光美容术设备、光电医学诊断装置等以医学光子学为基础的医疗光电子技术及产业;主动照明式日夜两用型监控电视摄像系统、军用光电系统、图象识别光电系统等与“平安工程”相配套的光学与光电子技术及产业;以高亮度白光LED为基础的节能照明光电系统;以光电器件和光电子为基础的环保产业。


提升汽车、冶金等传统产业竞争力。汽车产业集群以轻型汽车为龙头,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车零(整车、总成零部件)并举,体系建设,多方融资,人为我用”的发展策略,重点发展中高档乘用车。组建研发机构,切实提高技术开发能力。在总成和零部件方面,抓好性能先进的发动机、变速器、车桥、转向器等重要总成的开发生产;发展已有基础的汽车玻璃、轮辋、轮胎、汽车线束等零件的生产;积极开发如汽车电子产品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冶金产业集群主要研究和开发电子信息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和节能降耗技术等,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加快CAD/CAM和CIMS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在汽车、冶金等产业开展企业管理信息系统(MRPⅡ/ERP)建设,开展企业间网络化的异地协同设计,分散网络化制造技术试点工作;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业信息化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增强我市制造业发展后劲。


  (二)农业


优质高效种植业。加大优质、专用、高效、抗病的粮油作物品种和名、特、优、新经济作物品种的引进、选育、示范和推广力度,加强种子产业化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引进、改造和推广,加速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


现代集约化渔业。以连江、马尾、福清、长乐为主体,完善水产良种选育、引进与扩繁技术体系,加强育苗技术攻关,扩大育苗能力;研制高效、优质海淡水网箱养殖饲料,淡水大中型水面及海水工厂化养殖的人工配合饲料和无残毒高效营养添加剂的产业化技术。


优质安全畜牧业。加强地方优良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和良种选育推广,加速国内外优良品种引进、利用与推广,提高优质禽畜良种的覆盖率;加快高效节粮型畜牧业与配套饲养技术的研究推广。


现代化林业。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研究和推广,注重林木良种引种和壮苗培育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开发工厂化育苗技术,建设苗木繁育基地和育苗中心,大力推广轻质营养袋育苗、水培育苗、组培育苗技术;加强速生丰产定向培育技术和名特优经济林品种培育和开发研究。


农产品加工及绿色食品。加快研究、开发或引进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推广农产品保鲜、储运、包装和加工废弃物处理技术,加快现代新技术在农产品加工业上的应用。


农业高新技术。开展鱼、贝类多倍体育苗技术攻关和藻类克隆育苗技术研究,提高珍稀品种人工育苗能力和养成成活率;加强耐贮基因、抗病虫基因转移技术在果树、蔬菜、花卉上应用;加快主要农作物脱毒、快繁工厂化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加强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调节剂的研制与开发。开发和推广适应福州自然气候条件的温室大棚和自动化控制设施及其配套管理技术。


  (三)社会发展


数字福州”建设。统一规划,建设宽带多媒体信息网络、空间基础数据框架等基础设施平台,整合福州环境、经济、人文、社会、空间、自然资源等方面的信息资源,形成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及政策法规与管理体系,构建信息资源的集成、应用与共享系统,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公共服务等支持平台,信息化综合指数居国内大、中型城市先进水平。


科技咨询服务。大力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我市的重大战略问题为重点,加大对软科学研究的管理和投入力度,并以软科学研究成果为各级政府提供有效的决策咨询服务。


商贸与建筑。大力推广商业收款机、条形码技术、POS系统和融经营、管理、决策为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蔬菜、生猪、水产等批发交易中心的电子信息系统,发展电子商务,加速商贸领域的科技进步。建筑方面努力推广信息化技术、智能化设施、清洁能源等新技术。


交通运输。加强城市交通自动化管理先进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城市交通畅通能力。加大“面控系统”改造,将现有的第二代“面控系统”更新为第三代。将先进的信息技术、数据技术、控制技术等有效地运用于整个交通管理系统,使人、车、路、环境密切配合、协调统一。


环境与生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扶持一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选择通过ISO14000认证的福州马尾经济开发区和可望达到国际先进生产水平的青口汽车城,作为循环经济型生态建设试点地区;大力推进ISO14000认证,清洁生产审计,提倡“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经济新思想,培育和建设若干生态工业园。研究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中的重大技术难题,组织技术力量重点对畜禽养殖污染,医药、印染、化工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湖库和城市内河综合治理,环境在线监控监测系统等进行技术攻关,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科技强警。建设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全面完成金盾工程一期和二期建设项目。


五、“十一五”科技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市委、市政府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建立强有力的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切实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的高度出发,加强和改善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切实把科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科学、用科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并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成效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基本战略。充分发挥政府宏观协调和管理职能,组织与集成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创新资源,统筹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科研项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的绩效评价制度。


  (二)完善政策


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教兴市战略的决定》、《关于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福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榕工作的若干规定》、《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政策法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配套政策》,依照法定权限制定相应的具体政策措施,从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经济政策和科技政策的相互协调,形成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建立有利于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建立符合科技人才规律的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对科学研究、科研管理、技术支持、行政管理等各类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人才的评价体系,明确评价的指标和要素。加大对软科学和情报调研的支持力度,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建设队伍


要认真做好人才引进、培养与服务工作。注意发挥外地闽籍、榕籍人才多的优势,建立在外地工作学习的闽籍、榕籍高科技人才和留学生、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人才信息库,特别要与两院院士、学科带头人及高技能人才加强沟通联系,多形式地引进我市需要的人才。加强对全市现有人才的调查摸底,注重发挥现有科技人才的作用,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科技人员的待遇。掌握和联系一批高层次的人才,做好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市领导直接联系一批从事行业技术带头人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优秀人才,创造良好的环境,使他们出成果出成绩。以“新世纪百千万人才”选拔为重点,结合重大项目的实施,加强对创新人才的培养,重视和做好相关的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跨世纪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发挥省会中心城市优势,吸引省直单位和中央驻榕单位人才以兼职、挂职等形式为我市发展服务,支持企业为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实现福州地区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利用。推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吸引优秀博士到企业从事科技创新。发挥人才储备中心作用,大力推进柔性引进政策,对来榕工作或服务的外地人才实行工作居住证制度。加强我市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贫困落后地区的人才引进工作,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支持培养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对科技人员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开展技术创新服务予以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远程教育资源,提高广大农民采用实用、先进农业技术的水平和职业技能。


  (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要加强体制创新,逐步形成与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优势,运用“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等机制,促进企业与市内外大学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加快福州市高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步伐;要加强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完善科技企业创新孵化体系,依托科技园区实现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创新成果的充分利用;要突出区域比较优势,通过实施对技术跨越具有带动作用的重大专项,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增长极,并通过基金支持、创业投资、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大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五)拓宽科技投入渠道


要把对科技事业发展特别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投入作为战略性投资,建立稳定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增加地方财政对科技的投入,较大幅度提高财政科技投入水平,调整和优化投入结构,增强政府投入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能力,形成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投入体系,提高科技资源共享利用的效益,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坚实保障。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投融资机制,实施积极财政科技制度,整合政府资金,加大支持力度,以“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为载体,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产业关联度大、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好的项目,激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对引进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投资机制,一是继续做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工作,用好专项资金,并努力争取国家、省创新基金(资金)的支持;二是积极配合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促进金融资本与技术资本的紧密结合;三是探索引进外地或外资风险投资管理机构来榕经营风险投资业务或代为管理我市风险资金;四是增加高科技产业化项目贴息贷款的总量,设法解决民营高科技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六)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加强知识产权机构和队伍建设。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从事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力量,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进一步延伸到县(市)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专利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对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再教育的培训课程和各级培训计划。结合科技下乡、科普活动,让“知识产权”进社区、下乡镇,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有关部门组织建立专门委员会,对涉及国家利益并具有重要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并购、技术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或调查,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和危害国家安全。同时,也要注意防止滥用知识产权制约创新。加快培养专利管理、执法、评估和许可贸易方面的专门人才,造就一支高层次的专利工作者队伍。


  (七)扩大对台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加强对台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一是综合经济部门牵头,科技、财政、商务、税务、海关、质检、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协调机构,制定重大产业技术和装备引进规划,组织协调并监督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二是充分发挥福州市逐步完善的创新环境优势,吸引国内外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来榕开设分支机构和研发中心,积极引进重大科技项目,提升福州科研实力;鼓励大企业、大集团走出去创办各类科研机构,努力实现国内外科技资源为我所用;利用国际产业转移、结构调整的契机,吸引外资企业将制造和研究开发中心转移到我市。三是积极参与国内外技术交易活动。加强与国内外技术市场的交流合作,举办各种形式的对外技术交易活动,积极引进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努力扩大我市的技术商品出口。支持科技型企业参加国内外新科技成果展示会,进行科技产品推销和技术交易。四是加强对台技术交流与合作。以电子信息技术、机械制造、现代物流技术和管理理念、高优现代农业技术等为重点,吸收、引进台湾岛内的先进技术;积极开展榕台之间学术性、技术性的交流互访活动,促进榕台各自优势学科、领先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六、“十一五”科技发展重大项目


  (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


建设内容及规模: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占申请总量比例达20%以上,至2010年专利年申请量达5000件以上。培育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达百家以上,实施重大专利产业化示范工程10项。市及各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专利纠纷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列入各级人才培训计划,年培训人次不低于1万人次/年,培养一批复合型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围绕支柱产业,建立有效知识产权预警应对机制,推动5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企业内部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建设年限:2006—2010年


总投资:1000万元


   “十一五”期间进展情况:在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基础上,推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市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县(市)区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构。建立和完善执法协作机制。 


十一五”计划目标:构筑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省会城市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的水平,将我市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转化渠道顺畅,知识产权保护有力,全国先进的知识产权强市。


项目业主:福州市科学技术局、福州市知识产权局


  (二)高新技术产业建设


建设内容及规模:整合高科技资源,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制造业创新水平。努力培育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


建设年限:2006—2010年


总投资:5000万元


十一五”期间进展情况:发展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体,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盘整和扩大科技园区,把软件园、海都科技园纳入福州市科技园区,把福州科技园区建设成为科技创新、产业孵化、人才引进和对外开放的基地,完成园区的“二次创业”。加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步伐,确保福州市的高新技术产业继续保持高速发展。


十一五”计划目标:2010年亿元以上产值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80家,10亿元以上产值规模企业10家;高新技术产值年均增长速度力争超2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16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35%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商品出口额的比重达30%以上。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及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


项目业主: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三)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建设内容及规模:推进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设立技术研发中心,吸引跨国公司、大型外资企业在榕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国内外企业来榕设立研发中心和区域性技术支持中心。设立若干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推动福州市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和技术储备,并使之逐步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创新基地,成为培养、稳定、聚集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知识创新的基地,为福州市的科研和难题攻关服务。


建设年限:2006—2010年


总投资:1000万元


十一五”期间进展情况:完善和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国内外科研机构为依托的研究开发体系建设。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在我市具有优势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信息、光机电、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建立以企业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十一五”计划目标: 建成3~5个国家级、10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机构,70%以上大中型企业拥有独立或联合的技术开发机构;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其当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研发人员占职工比例达10%以上。


项目业主: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四)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设


建设内容及规模: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制造业信息化工作,抓好共性应用技术攻关、制造业信息化环境建设、推广应用示范企业建设以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产品设计制造和企业管理信息化、生产过程控制智能化、制造装备数控化、咨询服务网络化。融合信息技术、现代管理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为一体,在全市深入广泛推广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动福州市制造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企业的整体发展,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


建设年限:2006—2010年


总投资:1000万元


十一五”期间进展情况:全面推进制造业信息化,通过制造业信息化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以及技术支撑体系、信息化服务业的建设,使福州市制造业的企业逐步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集成化和绿色化发展,提高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竞争能力,使企业具有较强的抗御风险能力,并促进以CAD、ERP、MES、CIMS等技术为基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业信息化产业的形成。 


十一五”计划目标: 1~2家企业列入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8~10家列入省级制造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20~25家列入市级制造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信息化在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中应用面达到70%以上。力争使全市的制造业信息化总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项目业主: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五)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建设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8个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建2个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新增孵化面积32万平方米。即建设规模20万平方米的福州地区大学城科技园、5万平方米的海峡科技孵化中心、15万平方米的福州市金山留学人员创业园、1万平方米的晋安区科技企业孵化器、1万平方米的福清科技企业孵化器、1万平方米的长乐纺织技术孵化器、8千平方米的闽清陶瓷技术孵化器、7千平方米的连江水产技术孵化器、6千平方米福州模具专业孵化器、5千平方米的软件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建设年限:2006—2010年


总投资:34000万元


十一五”期间进展情况:依托福州大学城、福州金山科技企业孵化器、福州863软件专业孵化器,以及马尾区、晋安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闽清县、连江县的产业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产业技术孵化器,逐步形成较完善的高新技术创业孵化体系。


十一五”计划目标: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总量达14个,其中留学人员创业园1个,专业技术企业孵化器6个。建成若干个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并使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数量和类型等方面都有较大发展。聚集一批高水平的创业人才,转化一批高层次科研成果,孵化一批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高素质的科技型企业家,使科技企业孵化器成为我市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和区域创新体系的核心。


项目业主:


福州地区大学城科技园:福州市科学技术局、闽侯县人民政府


福州市金山留学人员创业园: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海峡科技孵化中心:马尾区人民政府


晋安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晋安区人民政府


福清科技企业孵化器:福清市人民政府


长乐纺织技术孵化器:长乐市人民政府


闽清陶瓷技术孵化器:闽清县人民政府


连江水产技术孵化器:连江县人民政府


福州模具专业孵化器:福州金山科技企业孵化器


软件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福州863软件专业孵化器


  (六)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建设内容及规模:采取资源共享的形式,与属地内的农业院校、省属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农业技术创新平台,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技术设备等科技优势资源为我市开展农业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服务。建立服务我市五大农业支柱产业的重点科研实验室。建立与完善市、县二级的农业创新体系,根据各县(市)区产业特色和县域经济发展重点,扶持各县(市)区按照“一县一业”、“一镇一品”的思路,发展县域经济。


建设年限:2006—2010年


总投资:1000万元


十一五”期间进展情况:在市属农业科研所建成重点实验室,增加设备投入,提升研发水平,为新品种培育、新技术引进、开发、创新提供必要的科技基础。采用“县级为主、市级扶持”的办法,建立县(市)区 “县域农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十一五”计划目标:在市属科研所建立和完善服务于五大支柱产业的重点实验室3个。在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建立“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30家。扶持3个县(市)区建立“县域农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建立3个“一镇一品”星火示范专业镇。为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与县域经济的壮大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项目业主: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


  (七)“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工程建设


建设内容及规模:采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现有网络环境,整合现存农业科技信息系统资源,以最少的投入,为福州辖区农村提供及时、准确的农业科技、经济信息。


建设年限:2006—2010年


总投资:300万元


十一五”期间进展情况:完善集农业科技项目管理、乡镇一级科技工作网络管理、BBS论坛、短信平台、公告栏等功能的“农村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建立由农业专家库、农业企业库和农业资源库三大数据库与供求信息联播系统、特色农产品展示、招商引资系统、专家在线咨询系统构成的“福州农业信息网”。


十一五”计划目标:建设、完善各类农业数据库。依托福州农业信息网门户网站,利用TTS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语音技术、软件技术等提供计算机语音信息管理功能,使农民能通过电话直接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收集听取网上信息,并可进行三方通话及多方通话(电话会议)。


项目业主:福州市科学技术局、福州市农业局


  (八)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大型科学仪器、科学数据资源、科技文献资源、成果转化公共服务、网络科技环境五大共享平台的建设。建设系统包括:iSwitch信息交换系统、信息交换中心的硬件系统、网络安全(带VPN)系统、配套系统软件、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福州科技信息中心机房改造。


建设年限:2006—2010年


总投资:1000万元


十一五”期间进展情况:建设福州市科技基础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在实现科技信息共享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的协作单位的数量,建设科学数据与成果转化共享平台。建立一个满足平台需求的科学数据加工厂房及开发相应的应用软件。


十一五”计划目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四部委联合制定的《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要求,充分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对福州市的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以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项目业主: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九)防震减灾工程建设


建设内容及规模:完善市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健全市级数字地震台网和地下流体前兆台网;建设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实施罗源湾、福清湾等港区地震小区划工程。


建设年限:2006—2010年,


总投资:1940万元


十一五”期间进展情况:建立震情会商系统、地震应急触发系统、地震灾害快速模拟系统、地震灾害应急对策、地震应急指挥系统。改进台网中心数据汇集处理系统和设备。建设村镇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罗源湾、福清湾等主要港区地质地震情况勘测、灾害评价、危险性分析和地震烈度区划工作。研制防震减灾信息管理与辅助决策系统。


十一五”计划目标:网内地震参数测定在10分钟内完成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形成一个前兆地下流体网。提高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和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全面完成震害预测工作,在遭受地震破坏时,能从容应对,最大限度地减轻破坏性地震灾害。


项目业主:福州市地震局,各有关县(市)区地震办


  (十)福州科技馆新馆建设


建设内容及规模:以“科技揭示自然奥秘,创造未来美好生活”为宗旨,建设功能定位为“绿色、人和科技”,设施现代化,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占地150亩,具有福州特色的综合型科技馆。


建设年限:2006—2009年


总投资:20000万元


十一五”期间进展情况:逐步增加地球与宇宙、航天航空、机械与材料、能源与交通、网络与计算机、视听乐园、设计天地、生命探源和基础科学等展项。


十一五”计划目标:建成以人为本,注重科技成果应用、体现时代特色的新型科技馆,成为未成年人及全体市民的科技乐园和提高公众科技文化素质的重要基地。


项目业主: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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