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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更换福州东南眼科医院(金山新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_审批备案公示_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同意更换福州东南眼科医院(金山新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
时间:2023-01-20 10:46 浏览量:634

福州东南眼科医院(金山新院):

你院报送“医疗机构执业登记_延续”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资料审查及组织专家现场审查,认为你院的延续登记申请符合要求,同意延续,予以更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福州东南眼科医院(金山新院)

二、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燎原路179号;台江区西二环南路35号

三、所有 制 形式:其他

四、医疗机构类别:眼科医院

五、医疗机构级别:

六、服 务  对 象:社会

七、        位:189(张)     牙椅:0

八、经 营  性 质:营利性

九、法定 代 表人:赵广健

十、主要 负 责人:赵广愚

十一、有 效 期 限:自2023117日至2029116

十二、登   记  号:59174351835010010A5122

十三、诊 疗 科 目:内科/眼科(眼预防保健专业、白内障专业、青光眼专业、角膜病专业、眼底病专业、眼外伤专业、屈光眼肌专业、肿瘤整形专业)/医疗美容科(仅限仓山区);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协议);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协议)/病理科(协议)/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协议);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眼科专业******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17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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