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09-26 11:03

 

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榕财决【201812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535号),市卫生计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按规定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政策措施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牵头协调全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准入、校验和评审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药物制度,指导监督药物采购和管理;依法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八)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健全中医药服务和管理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

(九)负责组织推进所监管的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规定负责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监管;组织指导所监管的市属公立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

(十)负责完善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十一)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计划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并推动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二)拟订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推动各地建立流动人口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三)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并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四)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五)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六)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统计、信息分析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口支援工作。

(十七)承担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市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卫生计生部门包括18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2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

全额拨款

78

74

福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全额拨款

68

60

福州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其他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额拨款

180

155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全额拨款

152

84

福州市医疗器械修配所

全额拨款

1

1

福州市中医院

差额补助

428

319

福州市第一医院

差额补助

1280

908

福州市第二医院

差额补助

1820

944

福州市第六医院

差额补助

156

133

福州市第七医院

差额补助

195

130

福州市第八医院

差额补助

272

208

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差额补助

450

410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差额补助

385

348

闽清精神病防治院

差额补助

250

197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差额补助

700

520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差额补助

165

108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差额补助

845

400

福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

6

5

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

全额拨款

180

120

福州市卫生协会

全额拨款

7

6

福州市医学会

其他

 

 

福州市消毒站

自收自支

 

 

市医科所

其他

 

 

市如高医院

其他

 

 

福州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全额拨款

6

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福州市卫生计生部门主要任务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紧紧围绕“攻坚2017”行动部署,认真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贯彻“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工作理念,进一步提振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入开展卫生计生系统工作落实年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卫生计生各项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卫生计生补短板工作加快推进

1、加强规划引领。我市出台《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福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等,明确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市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在全省前列,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2张。

2、推进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财政局联合印发《2017年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新增市精神病院精神科(精神病专业)、市二医院康复医学科、市一医院消化内科等3个专科进行重点建设,完成感染性疾病科、结核病科、骨科3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中期评估。

3、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按序时进度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市一医院等4项市级卫生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15亿元,其中孟超肝胆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市中医院病房大楼项目年内开工。完成2017年招商引资任务,顺利推动福州迈新病理诊断中心、福建三博福能脑科医院、福州瑞林血液透析中心、福建瑞博斯医学检验实验室4个项目落地,完成投资额4.6亿元。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实施。对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内设工作机构进行调整,完善市医管委组织架构和制度建设。完成2016年度市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工作,兑现3家试点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市属三级医院及闽清、罗源、长乐县级医院全面实行院长目标年薪制。持续加强公立医院药品耗材费用控制,全年全市药品耗材收入占比为41.08%,同比下降7.37个百分点。

2、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激励机制、人事职称、人才培养等为重点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二次改革”,1-12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638.1万人次,同比增长了43.49%,增幅居全省前列。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健康、医疗资源、医保经费三重“守门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年共签约户籍人口人数196.7万人,全人群签约率为31.2%

3、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以市属三甲医院为龙头,先后组建了8个医联体,实现市级医联体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覆盖。市二医院组建骨科联盟,闽清县、永泰县成立县域医共体。深化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共150万元,鼓励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逐步增强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50/人,服务内容拓展到1448项,2015-2017年连续3年在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全省排名第二。

2、疾病预防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发挥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作用,推进疾病防治联防联控。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比2016年同期下降11.42%,死亡率比去年同期下降23.81%。加快疾控机构职能调整,撤销市疾控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将各县(市)区结核病防治门诊从疾控中心转移至定点医疗机构。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保持98%以上,艾滋病疫情维持低流行水平,持续推进高校、中等职业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试点建设。社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率保持85%以上。全市结核病“三位一体”新型防治模式全部建设完成,鼓楼区成功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3、卫生应急体系更加健全。组织制定三类9份卫生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11次、培训19次,参与多部门联合演练5次,推动福莆宁岚区域协作。开展卫生应急技能竞赛,获得全省团体一等奖,单项个人一等奖1名等成绩。及时有效处置人感染H7N9、聚集性胃肠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5起和连江丹阳车祸等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3起,人感染H7N9防控工作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通报表扬。

4、综合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加强公共场所监管和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开展专项行动,查处公共场所违法违规行为63起,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行为88起。深入开展整治“两非”行动,查处两非案件128件,3件重大案件。

(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不断完善

2017年计生统计年度,出生人口7.87万人,出生率12.27‰,自然增长率7.37‰。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4.9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均控制在省下达责任指标内。率先提出将遵守计生政策的国有企业以及同类性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职、退职、开除人员,作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人员纳入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经请示省卫计委同意并在全省推行。完成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2017年纳入各种奖扶236338人,各级财政投入2.728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进婚检、孕前优检和地中海贫血筛查一站式服务,实施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免费筛查。推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五)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实施名医、名科发展战略,我市吴熙主任医师当选首届全国名中医,晋安、罗源被评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被评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推动福州儿科名中医馆建设和市级中医药综合服务示范基地进展。落实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试点工程建设,规划家庭医生签约平台等多项医疗信息化创新应用,推动市属医院无现金支付工作。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 2017上半年全省第三方医院满意度调查排名同比上升3位,位居全省第三。开展临床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组织34支代表队和136名选手参加市级竞赛。出台《福州市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规范质控中心管理。抓好质控网络建设,实现病案等7个专业质控县级全覆盖。

(六)健康扶贫工作深入扎实

我市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帮扶定西市工作,与甘肃省定西市签订《医疗卫生帮扶协作协议》,按计划分三批接收定西市医务人员100人到市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学习。开展卫生精准扶贫工作,市县财政投入192万元建设28个贫困村卫生所,由乡镇卫生院安排责任医生定期巡诊或邻近村的乡村医生定期巡诊,实现全市200个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确保贫困村农民病有所医。13965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为8876名贫困人口提供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规定项目的免费体检服务,共为4274户有贫困人口的家庭发放张贴就医明白卡。组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建立13e疾病救治台帐,实行信息月报制度。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市卫生计生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0,696.63万元,本年收入458,598.97万元,本年支出424,162.7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41.35万元,结余分配36,268.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305.32万元。

(一)2017年收入458,598.9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7601.79万元,增长8.9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0,376.5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528.95万元。

2.事业收入342,328.93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3.54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5,889.96万元。

(二)2017年支出424,162.7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9590.99万元,增长7.5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53,729.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1,722.80万元,公用支出222,006.41万元。

2.项目支出70,433.56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0,750.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5027.16万元,增长68.51%,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立医院

2100201综合医院(科目)18,34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78.85万元,增长55.76%。主要原因是增加市一医院基本建设经费。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科目)2,90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9.76万元,增长36.61%,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医院基本建设经费、人员增资等补助。

2100203传染病医院(科目)724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2.54万元,增长43.40%,主要原因是增加孟超肝胆医院设备购置及基本建设。

2100205精神病医院(科目)375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2.00万元,增长73.65%,主要原因是增加安排市精神病院及闽精精神病院设备购置经费、人员增资等补助。

2100207儿童医院(科目)313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27万元,增长6.65%,主要原因是增加福州儿童医院人员增资补助。

2100208其他专科医院(科目)104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00万元,增长104.35%,主要原因是市皮肤病院人员增资补助等。

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科目)2930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36.14万元,增长133.14%,主要原因是增加安排市属医院基本建设。

以上合计6574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01.84万元,增长76.99%

(二)医疗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科目)866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01.84万元,增长61.56%,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保健干部医疗费从该科目安排支出增加。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0241.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93.1万元,增长22.68%,主要原因是企业离休保健干部医疗费支出增加。

2299901其他支出(科目)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保健和民政军休干部医疗费本年支出增加。

以上合计18907.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194.51万元,增长37.88%

全额单位

2100101行政运行(科目)180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09万元,增长23.44%。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增资及在职人员社保缴费等。

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楼租金物业费等

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科目)16.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2万元,增长365.8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本年使用。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目)3,24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7.08万元,增长27.85%。主要原因是本年正常人员增资及在职人员社保缴费。

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科目)1,01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99万元,增长26.30%。主要原因是本年正常人员增资及在职人员社保缴费。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科目)1,16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94万元,增长8.95%。主要原因是本年正常人员增资及在职人员社保缴费。

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科目)5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6万元,下降31.39%。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机构因政策性调整。

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科目)40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15万元,下降14.05%。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机构因政策性调整。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科目)27.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14万元,下降78.99%。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机构因政策性调整。

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1,73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46万元,增长32.07%。主要原因是省级下拨卫生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增加支出和其他卫生机构正常人员增资及在职人员社保缴费。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30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5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正常增资。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1,53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89万元,增长51.9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正常增资。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45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63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离退休费由社保统一发放及市属医院追加离退休人员过节费列本科目。

2210201住房公积金(科目)46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89万元,增长19.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增发绩效和奖励金等增加住房公积金缴交金额。

2210202提租补贴(科目)11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9万元,增长8.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相应增加提租补贴。

2210203购房补贴(科目)22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79万元,增长27.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增发绩效和奖励金等增加住房补贴缴交金额。

以上合计12596.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2.8万元,增长27.58%

(四)公共卫生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科目)22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58万元,增长954.02%,主要原因是安排基层培训、支援等专项经费增加支出;2100302乡镇卫生院(科目)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三下乡经费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3,40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6.44万元,增长948.38%,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增加市一医院基本建设支出。以上合计3,626.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1.02万元,增长950.17%

2.公共卫生: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1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公共奖励经费;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科目)1,40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2.54万元,增长59.23%,主要原因是省市增加公共卫生防治专项经费;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科目)20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4.01万元,下降85.79%,主要原因是市属医院突发应急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装备购置经费减少支出;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科目)43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68万元,增长63.41%,主要原因是市属医院突发应急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科目调整增加。以上合计205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9.65万元,下降19.87%

3.其他:

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科目)38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2.89万元,下降70.35%,主要原因是省级减少安排中医医院能力提升建设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科目)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210100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食品安全哨点监测专项经费;2101016食品安全事务(科目)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15万元,下降97.63%,主要原因是减少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专项经费

以上合计608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9.25万元,增长40.04%

(五)职业教育

2050302中专教育(科目)3,17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79.90万元;2050303技校教育(科目)24.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4万元;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科目)1,30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5.99万元。

以上合计4,51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0.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较2016年度新增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

(六)其他科目

2010404战略规划与实施(科目)1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编制医疗卫生规划支出。

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科目)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市属医疗单位医改经费。

2011007博士后日常经费(科目)3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属医院引进人才费用。

2011008引进人才费用(科目)4.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万元,增长316.00%,主要原因是增加市属医院人才出国学习经费。

201360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4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海峡青年节活动经费支出。

2060203自然科学基金(科目)3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0 万元,增长117.12%,主要原因是市属医院争取科研经费增加。

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目)33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46万元,增长172.67%,主要原因是市属医院争取科研经费支出增加。

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科目)134.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7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属医院争取科研经费支出增加。

2060502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科目)197.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属医院争取科研经费支出增加。

2060702科普活动(科目)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9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增加科普宣传经费。

2060901科技重大专项(科目)94.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61万元,下降65.82%,主要原因是市属医院科研经费的科目调整。

2069901科技奖励(科目)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0万元,下降44.44%,主要原因是科研项目获得市级奖励减少。

208010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2万元,主要原因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经费减少。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科目)114.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8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滨海医院建设费用。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科目)1,92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7.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滨海医院建设费用。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科目)2.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25.68%,主要原因是安排医疗保障经费增加支出。

以上合计290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0.15万元,增长349.07%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2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81万元,增长150.13%,具体情况如下:

(一)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科目)49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68万元,增长132.28%,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医院基础建设支出。

(二)2290400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2.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45万元,下降107.86%,主要原因是安排市属医院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减少支出。

(三)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孟超肝胆医院烈士纪念碑专项经费。

(四)2296003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3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医疗保障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24.6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3,26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63.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59万元,同比增长27.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76万元,主要用于赴台湾考察医疗领域交流任务等。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8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47.33%,主要是: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7.86万元。其中:2017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5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7.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1辆。公务运行费与2016年相比,下降20.22%,主要是:实行公车改革,严格控制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0.97万元。主要用于定西市来榕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2批次、接待总人数68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83.02%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2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0.26%,主要是:推进医疗改革、疾控预防、计生等工作增加相关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35.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89.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56.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4辆、其他用车3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68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X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请在附件下载查看):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委财务处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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