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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福州市晋安区医院的申请,根据《福建省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按照原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对该院开展了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根据专家组意见,福州市晋安区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拟确定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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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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