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8-2500-2019-0002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9-04-11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福州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2019〕4号
- 发布日期: 2019-04-12
- 有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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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2019年福州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已经市卫健委委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福州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加快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质量与水平,着力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扎实推进健康福州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卫生和健康发展预期目标是: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在全省保持前列,新增床位3000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力争达到5.7张,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5人。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改进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四个阵地”建设,进一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聚焦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深入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贯彻中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福建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设立福州市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市属公立医院健全党务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评价体系。探索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医联体+党建”模式,形成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党建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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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围绕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推进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逐步向“两新”组织延伸,提高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文明创建水平。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树立卫生健康工作者的良好形象。结合“助力新福州、建功新时代”志愿服务行动,创新“党建+志愿服务”行动模式,积极开展环境卫生、交通引导、健康扶贫、下乡义诊、无偿献血、植树绿化、慈善救助等志愿服务活动。
二、构建完善“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
5.推进健康福州建设,进一步完善健康福州建设的领导机制和推进机制,结合机构改革设置健康促进业务职责,承担组织、协调、推动健康福州建设相关职能,在健康福州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制定健康福州建设阶段性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6.聚焦重要健康影响因素、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即将发布的《健康中国人行动计划(2019-2030年)》,按照《“健康福州2030”行动规划》,组织实施一批健康行动,切实将健康福州建设具体化、项目化。推动实施福建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推动永泰县开展健康促进试点县创建,仓山区开展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项目监测,福州市中医院开展戒烟门诊服务建设,福州市、县两级6家两家医院(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闽侯县医院、闽侯县人民医院、福清市医院、福清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健康促进试点医院创建工作。组建福州市卫生健康专家宣讲团,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
7.发挥各级爱卫会及办公室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作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抓好健康城市、健康乡村以及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建设,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行动。
三、全面落实“三医联动”改革
8.落实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发挥“药价保”联动优势,配合医保部门推动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职工医保基金全省统筹调剂等工作,继续开展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和执行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全省共享结果,规范药品耗材合理使用。
9.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提高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在5家公立医院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市级试点工作,完成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章程制定。持续推进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落实公立医院工资总额管理,完善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在三级公立医院实施总会计师制度。全面落实国办《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完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省级阳光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加强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推广应用适宜技术,持续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快省、市两级医学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新增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10.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世界银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列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的6个专科年内争取完成专科联盟建设。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实现县(市)全覆盖。落实2019~2020年新一轮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通过上级医院“输血”带动基层“造血”。2019年县级医院新增儿科床位90张,全面完成9家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技术平台五大中心建设任务;编制床位200张以上和500张以上的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今年内医疗服务能力分别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60%以上的要求。
11.扎实推进基层运行机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重点加强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市级继续投入3900万元用于实施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提升”工程。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撑资源与保障机制建设,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率分别稳定在30%和60%以上,做实做细签约服务。广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涵和能力水平。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继续建设100所左右标准化村卫生所,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推动解决乡村医生身份与社会保障问题,进一步夯实乡村医生队伍网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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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稳推进全市卫生健康行业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审计监督,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投入效益。
四、加大补齐医疗卫生短板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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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继续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市政府即将出台的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办医的政策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用足用活政策,加快引进一批瞄准医药发展前沿、具有先进医疗技术、能够填补空白的国内外知名医疗实体、医学队伍。
五、持续改进质量提升水平
16.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动改善医疗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强化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结果运用,与医院评价、平安医院考核、院长绩效考核挂钩。充分发挥市级医疗质控中心作用,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开展医疗质控检查和年度医院评价。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患者占比。加强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加强处方前置干预,加大处方点评力度。继续加强市属医院药品及医用耗材院内使用管理。
17.开展人才提质聚榕专项行动,加大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培养力度和顶尖医学人才的柔性引进力度,充分发挥“榕博汇”、省外高校供需见面活动及自主招聘等活动,采取考核聘用等更简捷的方式招聘补充紧缺急需医学人才,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力争引进博士10名、进修培养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等人才30名。加强卫生健康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引导人才下沉。落实激励保障机制,继续组织“福州市名医”等存量人才选拔工作。
18.推进医教协同,扎实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医学人才培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转岗培训等工作。针对已毕业的定向生违约情况,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卫健局及用人单位做好违约追责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福清卫校升格办学。
六、加强重大疾病防控与公共卫生工作
19.完成晋安区疾控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永泰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完善医卫联动合作机制,保质保量完成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项目,防控突发急性传染病和重大疾病。健全免疫规划工作体系,持续加强疫苗规范管理,推进预防接种星级门诊建设。加强慢性病防控工作创新发展,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调查和口腔疾病干预,建设长乐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福清市、闽侯县省级示范区。深化艾滋病防控新模式探索,完善结核病“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强化综合防控。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成立福州市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探索出台福州市社会心理服务行业准则。
20.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加强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福莆宁岚”卫生应急区域协作,探索建立“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卫生应急区域协作机制,将发展航空医疗转运与救治工作纳入发展规划。推进市县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宣传,市县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救护知识培训人员覆盖率分别达到100%、80%。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基本信息数据库、专家信息库和预案制度信息库。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传染病疫情。
21.加强妇幼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市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医院产科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扶持市妇幼保健院特色专科发展,促进临床与保健相结合,为新院搬迁过渡做好准备。实施母婴安全行动和健康儿童行动,强化干预措施,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在14/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在6‰以下。推广婚育综合服务模式,推进地中海贫血筛查实验室建设,完善产前筛查网络建设和新生儿听力诊断网络建设,继续开展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项目,扩大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覆盖面,开展出生缺陷大数据平台项目工作。继续做好各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扩大宫颈癌检查HPV试点项目覆盖面。
2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提高到69元,建立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23.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发挥监测数据在风险预警的作用。
24.加强职业病防控治理,严格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职业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实施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过程监测管控。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
七、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25.认真
26.提高脱贫攻坚政治站位,强化落实健康扶贫党组主体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工作领导体制、工作落实和监督机制,深入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确保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27.加强贫困人口大病和慢病救治管理工作,提升精准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病种,提高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率,做到“应治尽治”。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做到“应签尽签”、“做实做细”。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地区县级医院,有效提高救治能力。加强扶贫工作重点县的11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提高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养、深化医改、公共卫生、健康促进等卫生健康工作,确保到2020年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8.继续免费接收定西市医务人员100名到我市进修学习。福州市选派医疗专家7人左右组成巡回医疗队,到定西市开展学习交流、专家团队巡诊、技术指导。根据定西市医疗机构需求,由七个对口帮扶县区负责选派40名以上的医护人员到定西市开展3个月以上的对口帮扶工作,同时开展团队式医疗帮扶,加强两地远程会诊信息系统建设,务实推进东西部健康扶贫协作。
九、深入开展信息化建设
29.全力做好第二届数字中国峰会的筹备工作,配合国家、省卫健委做好举办“数字健康”分论坛工作,做好“榕医通”
十、做好老龄、法制、计划生育、宣传等工作
30.加强老龄工作。加强调研,适时制定出台老龄事业发展政策。继续协调和推进老龄委成员单位实施福州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各县(市)区老龄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加强医养结合工作,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病科比例达20%以上,万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医学科床位数达5张以上。
31.深入实施“七五”普法工作,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多证合一”力度,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32.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
33.强化宣传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安排,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任务,适时举行新闻发布(通气)会。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完善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及时通报政务信息工作情况。
34.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探索科技项目新型组织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增强医学科研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提升科技创新的竞争力和医学科研效率。积极参与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做好科研项目的储备工作。加强科研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力争2019年各类科研项目立项数不少于100项。
35.筹划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新医改10周年、2019年“中国医师节”、“世界卫生日”、“爱国卫生月”、第17个“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36.加强对外交流以及榕台卫生健康领域深度合作,推进援外、援疆、援藏工作取得新成效。
37.做好规划工作,在“十三五”卫生健康相关规划中期评估基础上,对“十三五”卫生专项规划中所列建设项目进行梳理,明确当前重点推动的项目以及下一步着力推动的项目,拟对目前条件尚不成熟、并不急需的项目进行调整。着手筹备编制“十四五”重点规划。结合福州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契机,加快推动《福州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
38.继续做好卫生健康系统反恐、信访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关效能、安全生产、平安医院创建、行风建设、干部保健、离退休老干部及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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