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2500-2021-0001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03-29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福州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2021〕3号
  • 发布日期:2021-03-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福州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榕卫〔2021〕3号
来源:卫计委 时间:2021-03-30 09:52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2021年福州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已经市卫健委委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329日    

 


 

2021年福州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全面推进健康福州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公共卫生安全为底线,全面深化公共卫生领域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提升基层健康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与满意度,全方位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科学编制“十四五”卫生健康专项规划

(一)开展“十三五”卫生健康专项规划的终期评估,加大力度宣传“十三五”卫生健康取得的成就。编制实施“十四五”卫生健康专项规划和医疗卫生区域规划,做好规划重点任务的政策解读,坚持健康优先,大力推进卫生健康改革发展,不断健全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推进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卫生健康工作协调发展。

二、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和重大疾病防治

(二)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同防”策略。稳妥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提高人群接种率,逐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多渠道开展监测和多点触发预警,加强公共卫生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及早发现疫情线索,落实“四早”措施。发挥农村地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作用,指导推动农村地区精准科学开展疫情防控。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守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底线。进一步加强精准核酸检测,杜绝“假阳性”和“假阴性”。提升应急处置力,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三)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监测,强化登革热、流感等重要季节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结核病、手足口、诺如病毒等学校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继续抓好免疫规划工作,推动提升预防接种信息化水平。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力争2021年底前各县(市)区规范管理率提升至85%,规律服药率提升至70%。探索拓展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推动长乐区、福清市、罗源县3个试点县(市)区开展1项社会心理服务特色项目。深入推进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建立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2021年建设仓山区、罗源县、永泰县等3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开展建设福清市、连江县等2个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推进全市肿瘤登记和急性心血管事件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三、推进公共卫生领域改革与发展

(四)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按照国家、省级关于疾控体系改革的统一部署,吸收借鉴省疾控中心综合改革试点和三明市医防融合改革经验,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改革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激活疾控机构内生动力,调动人员积极性。建立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筑牢乡村、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网底。在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二期)项目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设置传染病床位共200张,承担危重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加快推进福清市医院、闽侯县人民医院、永泰县医院、罗源县医院、连江县医院、闽清县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等6家县级医疗机构新建及改扩建独立的传染病区,重点提高县级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抓好市疾控中心新址、连江县疾控中心、鼓楼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和信息系统项目等建设。推动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强化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配备,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

(五)提升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卫生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卫生保障的实时调度功能,进一步优化决策指挥体系。完善省市卫生应急队伍规范化管理,全力推动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强化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卫生应急合作,提升区域协同处置能力。大力推进公众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培训和急救设备推广使用,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全力做好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等重要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

(六)做好妇幼健康工作。全面启动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通过辖区管理、服务提供、运行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5个方面56项指标考核,提高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管理救治能力,巩固母婴安全底线,促进妇幼保健机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市妇幼保健院保健专科门诊规范化建设。推进福州市妇幼保健院、福清市医院、福清市妇幼保健院等三家机构创建产前筛查诊断机构,力争扩大实施妇幼公共卫生服务惠民项目,逐步提高城乡服务均等化水平,完善项目信息系统,加强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动态监控和质控指导,不断提升项目服务质量。

(七)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9元。做好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71日起,家庭医生签约对象电子健康档案通过“榕医通”平台向其本人开放在线调阅查询功能。发挥基本公共卫生信息化绩效评价导向作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做实做细。

四、持续推进健康福州建设

(八)深入实施健康福州行动。重点加强监测考核工作,推动各地各部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推动各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九)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促进预防控制重大疾病。2021年是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加强除四害宣传,提高群众除害防病意识,科学开展除四害工作。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创建工作,申报1个国家卫生县城、6个国家卫生乡镇。

(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卫健系统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依托国家平台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同时配合省级卫健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

(十一)夯实职业健康监管基础。进一步摸清全市职业病危害现状,加强区域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和非医用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完善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能力建设。

(十二)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6个。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2021年底全市40%以上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2021年底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达到40%以上,推动县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老年人心理干预项目,开展老年失能预防干预项目。启用全国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探索推动老年人的健康信息合理共享、有效利用。实施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争创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和示范县(市)区。

(十三)增加婴幼儿照护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按照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法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2021年全市新增4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约320个普惠性托位。

五、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十四)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推进孟超肝胆医院(福建省肝病科学研究中心)、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等20个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计划完成投资17.5亿元。

(十五)加大专科建设力度。实施医疗“培强、培优、培育”高质量发展超越工程,推动市级重点专科和医学中心建设,巩固并提升临床疑难危重症诊疗和科研创新能力。扎实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推进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建设。通过加大专科投入力度,建设一批临床重点专科达到省内、国内先进水平。

(十六)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福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在其基础上实施全民健康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启动建设市级电子健康码“多码融合”管理平台和全市电子票据应用综合平台。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升级工作,全面升级基卫系统软硬件,打通基层医疗、妇幼保健管理与公共卫生之间的业务联动和信息共享,推动与省属医疗机构的数据传输。按照全省世行贷款项目二期的部署,统筹实施电子病历、多学科远程会诊等县域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视频专网建设,扩大接入范围至所有市县医疗机构以及疾控中心、监督所等公共卫生领域。启动福州市重大疫情综合管理系统和“智慧疾控”平台建设,支撑智慧化传染病监测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试点工程建设,以使用需求为导向,扩大健康医疗大数据汇聚范围,持续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健康医疗数据汇聚。进一步充实我市健康医疗大数据SAAS平台试点应用,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充分发挥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建设国家试点工程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数据利用效能,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六、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十七)加快出台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集成改革实施意见等“1+13”政策举措,有力有序解决医药卫生领域体制机制性问题,推进医改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加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建设,深化公立医院人员配置、人事职称、薪酬激励、绩效考核等制度改革,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超越。健全公立医院党政主要领导目标年薪制、总会计师制等,组织10家市县三级公立医院和14家二级公立医院参加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推进公立医院“三转变、三提升”。加强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探索网格化城市医联体(医疗集团)建设,构建“乡~~市”三级转诊网络。推进市县33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抓好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等主要医改成效指标,巩固“三医联动”改革成果。协同推进“药、价、保”深度联动改革,建立国家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使用与医保基金留用等保障机制。

(十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服务水平。启动福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工作,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为社区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提升为二级综合医院奖励机制,促进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实施全面提升村卫生所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14项行动”,新增标准化村卫生所251所,村卫生所业务用房达标率95%以上。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效果评判和监测工作,落实医保打包支付省级指导性文件,逐步建立成员单位利益共享机制。积极争取省级项目,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服务能力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重点学科建设。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力争50所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基本标准以上。推进家庭病床服务试点扩面增效,提高居民获得感;落实卫技人员下基层钉钉定位考勤,确保优质医疗资源真下沉、见实效。开展基层卫生线上系统培训,提高基层卫生队伍素质。

(十九)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推进机构自治、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推动应用“互联网+监管”等在线监管手段,提高监督检查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督执法和信用监管,加强信息公开,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持续规范医药、医疗等行为,提升卫生健康行业领域治理水平。积极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

(二十)持续深化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动态维护管理机制。推动加快“五级十五同”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工作,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七、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十一)研究出台《福州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建设中医特色临床专科高地,加快推进3个省级医疗“创双高”中医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3个国家与2个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大中医临床骨干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名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培养继承人,鼓励西医参加中医学习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连江县中医院、罗源县中医院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新增建设11家中医馆,力争到2022年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全覆盖。马尾区、长乐区、连江县积极筹备,争取2022年申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保护传承中医药文化,支持罗源畲医畲药研究保护和永泰力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积极配合市政协做好《叙事-福州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集体记忆》征编活动。

八、强化卫生健康事业各项支持保障

(二十二)提升卫生健康法治化水平。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立法,配合立法机关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立法、修法工作。守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口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环节,严格把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风险。在全市推动医疗机构开展法治建设。

(二十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目录,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加大卫健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落实设区市级综合性和专科医院取得主治医师资格的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之前,须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一年的要求;创新县域内人才流动机制,推进“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实施“县聘乡用、乡管村用”,实现基层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加强医教协同,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医学定向生培养。

(二十四)推动完善可持续的投入保障机制并平稳运行。做好预算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促进发展模式由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管理模式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二十五)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市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持续构建福州市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高质量科技创新平台,协同科技部门推进市二医院、孟超肝胆医院等2家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鼓励市属各卫健单位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卫健主管部门的各类科研项目。加强疫情防控科研攻关,推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围绕临床关键技术和公共卫生领域核心技术开展科技联合攻关,鼓励研究成果向公共卫生和临床诊治应用转化。

(二十六)推进榕台港澳卫生健康交流合作。调整完善卫生健康领域闽台融合政策,落实落细同等待遇;鼓励支持台湾地区投资者在榕设立医院,支持台资医院人才储备;加大引进台湾医师力度。探索建立卫生健康系统对港、对澳交流合作新机制。

九、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

(二十七)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聚焦建党100周年,结合卫健系统实际,做好重大主题宣传,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讲好建党百年健康故事。

(二十八)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全系统大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十九)推进医院党建工作。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办法》落实,配合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我市具体实施办法。

(三十)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推进卫生健康单位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巩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效。

(三十一)探索建立党建与中心工作融合互促机制。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党建为引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支部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效。

十、统筹推进其他工作

(三十二)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落实五年过渡期要求,健全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抓好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继续落实好健康扶贫政策措施,促进健康扶贫与健康福州、县域综合医改有机结合。

(三十三)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和完善长效常态推进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六建”工作落实落细,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工作,继续整治医疗乱象。

(三十四)做好卫生健康宣传工作。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和专题策划,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新冠疫苗接种宣传,深入挖掘一线医护工作者和公卫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展示我市卫健系统工作成效和精神风貌。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工作力度。做好舆情监测与舆论引导工作。

(三十五)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机关效能、平安医院创建、控烟履约、干部保健、援外医疗、离退休老干部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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