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2500-2022-0001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04-01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新设立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人口〔2022〕8号
  • 发布日期:2022-04-0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新设立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榕卫人口〔2022〕8号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4-02 19:07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市妇幼保健院:

  为推动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开展,加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工作,提高托育服务质量,保障入托婴幼儿身心健康。我委制定了《福州市新设立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福州市新设立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试行)

       2.福州市新设立托育机构卫生评价申请表

       3.福州市新设立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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