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2500-2022-0004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05-24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近期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疾控〔2022〕20号
  • 发布日期:2022-05-2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近期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榕卫疾控〔2022〕20号
来源:市卫健委 时间:2022-05-26 18:58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全国流感监测情况,近期南方省份病毒流感检测阳性率略有上升,且以H3N2为主,导致局部发生流感聚集性疫情。我市目前处于季节转换时期,降雨增多,昼夜温差大,流感流行的风险增大。为及时有效应对疫情,切实降低人群暴发或流行的风险,减少重症和死亡,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近期流感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流感疫情监测预警

  按照近期下发的《福州市流感应急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设置1家监测机构,自5月23日起开展为期两周的强化监测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管理,加强患者旅居史的询问,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提高流感样病例的监测能力。市疾控中心要密切跟踪全国和全省流感疫情动态,加强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提出针对性防控策略。

  二、加强学校防控指导监督

  加强同教育部门的沟通协作,指导教育部门强化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流感等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指导学校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减少流感等聚集性疫情发生。如出现聚集性疫情,要按照《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指导教育部门采取严格病例管理、休学停课等必要措施。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三、加强人群密集场所防控

  各县(市)区、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加强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重点场所及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良好卫生习惯与防护措施的宣传和倡导,切实降低流感等疾病感染风险。对于出现流感样症状者,外出时应配戴口罩,并减少与他人接触,降低传播给他人的风险。

  四、及时有效处置聚集性疫情

  市、县疾控中心监测发现流感样病例聚集疫情后,要严格按照有关方案要求,规范开展流感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标本采集和检测工作,及时有效指导处置疫情。对于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方案要求,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切实遏制疫情蔓延扩散。

  五、统筹资源做好医疗救治

  充分发挥市级临床专家作用,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指导和会诊,提升重症流感诊疗水平。统筹医疗资源,做好集中救治准备,及早救治重症患者,控制重症发生率,降低重症病死率。推广中医药预防流感理念和知识,科学指导公众利用中医药预防流感的意识和技能。引导公众就诊行为,指导高危人群及时就诊,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危重症患者及时转诊和集中收治。

  六、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做好流感流行季医院感染控制,严格执行通风、消毒、隔离等规定,特别是对感染科、儿科、呼吸科、妇产科、重症监护室等重点科室及门急诊的感染控制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做好医务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个人科学防护,有效避免院内感染的发生。

  七、广泛宣传流感防治知识

  各县(市)区、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把流感等季节性传染病作为日常健康教育的重点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指导公众科学认识和预防流感,提高群众流感防治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重点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轻症居家隔离、重症和危重症患者及高危人群及时就医等知识,努力减少流感人际间传播风险。

  八、持续推进环境卫生整治

  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流感等季节性传染病防控结合起来,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对促进和保护人民健康的重要作用。全面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聚焦农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持续抓好环境卫生管理,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