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2500-2022-0004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06-13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办〔2022〕42号
  • 发布日期:2022-06-1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榕卫办〔2022〕42号
来源:市卫健委 时间:2022-06-14 16:14

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22〕73号)要求,我委制定了《市卫健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同时,各牵头处室要认真填报《市卫健委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表》,于2022年7月5日、2022年10月8日、2023年1月5日前将2022年上半年、前三季度、2022年全年工作情况报送至委办公室。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表1

  市卫健委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牵头处室

责任处室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1.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审批处

 

2.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法监处

 

二、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3.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市发改委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审批处

规划处

 

4.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规划处

 

5.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市发改委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规划处

 

三、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6.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

市卫健委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宣传处

疾控处

委机关各处室

7.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市卫健委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宣传处

疾控处

委机关各处室

8.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市公安局

市卫健委

市大数据委、市疾控中心、市通管办,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疾控处

委机关各处室

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9.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助力公共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办公室

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

五、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10.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2022年10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在本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

市司法局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法监处

委机关各处室

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

六、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11.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审批处

委机关各处室

七、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办公室

委机关各处室

八、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13.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委机关各处室

 

九、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4.2022年底前,市直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市大数据委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

区管委会

宣传处

 

15.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市大数据委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办公室

宣传处

 

16.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

市大数据委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宣传处

 

十、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17.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宣传处

办公室

委机关各处室

18.持续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

市政府

办公厅

市直有关单位

办公室

委机关各处室

19.加大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市政府

办公厅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办公室

委机关各处室

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

20.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市政府

办公厅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办公室

委机关各处室

21.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

市政府

办公厅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办公室

委机关各处室

  

表2

  市卫健委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表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报送处室

落实情况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1.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审批处

 

二、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2.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规划处

 

三、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3.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

市卫健委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宣传处

疾控处

 

4.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市卫健委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宣传处

疾控处

 

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5.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助力公共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办公室

 

五、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6.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办公室

 

六、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7.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委机关各处室

 

七、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8.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宣传处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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