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2500-2022-0007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10-24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科技〔2022〕12号
  • 发布日期:2022-10-2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卫科技〔2022〕12号
来源:市卫健委 时间:2022-10-27 14:53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4日    

  

  

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快卫生健康科研人才培养,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结合我市卫生健康科技工作实际,制定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全方位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超越,深化科技管理制度改革,坚持医学科技创新带动医疗服务水平提高,把握当前人民群众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聚焦医学科研薄弱环节,补齐短板,不断提高我市医学科研水平。

  二、项目类别

  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列入福州市卫健委年度卫生健康科技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的卫生健康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创新团队培育项目、中青年科学研究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类别项目。

  三、资助领域及条件

  (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围绕我市重大科技发展方向和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支持具有学科研究优势、高水平学术团队和良好基础实验条件的卫生健康单位,建设一批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跨平台的科研平台,提高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能力,集聚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推进科技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1.平台申报主体为市县属卫生健康单位(非个人),具备资源保存和共享服务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具有稳定的专职队伍,具有保障运行服务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共享服务机制;

  2.平台已建立符合资源特点的服务模式,并取得良好服务成效;

  3.平台研究实力和创新能力强,具有省市领先的学术水平,近五年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有组织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能力;

  4.平台负责人应由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本领域科技资源,任期内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创新团队培育项目

  围绕危害人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职业病等疾病防治的需求和临床研究中的关键技术开展研究,重点开展新发突发传染病和公共卫生防控相关技术研发项目研究;大数据精准医疗、生物工程等医工融合研究项目;依托新材料、数字信息、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开展多学科联合攻关,探索解决临床关键技术的科学研究;引进消化吸收临床诊疗新技术、新方法等临床研究项目。创新团队培育项目申报要求:

  1.创新团队培育项目以科研创新团队形式申报,项目负责人任期内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临床类别要求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非临床类别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厅局级等级别的项目,且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SCD或SCI源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

  (三)中青年科学研究项目

  资助我市医疗卫生机构青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题开展的苗圃科研项目,优先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精准医疗、生物工程等医工交叉研究项目。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应保证在任职期内完成项目任务;

  2.已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福建省卫健委的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请中青年科学研究项目。

  (四)软科学研究项目

  重点支持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战略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投入与产出绩效评价、智慧健康、医养结合等有关卫生健康领域的综合管理研究。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任期内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学位;

  2.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

  (五)其他类别项目

  开展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攻关研究,以及开展其他类别的项目。

  四、经费安排

  (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每项资助额度45~75万元;

  (二)创新团队培育项目,每项资助额度6~8万元;

  (三)中青年科学研究项目,每项资助额度1~3万元;

  (四)软科学研究项目,每项资助额度1~2万元;

  (五)其他类别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六)每年按照标准安排专家评审与论文奖励经费。

  五、项目管理要求

  (一)各类别项目具体申报条件以当年度申报指南为准;

  (二)项目管理按照《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卫科技〔2021〕7号)、《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卫科技〔2021〕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项目经费管理参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如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政策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配套经费、研究设备、技术人员、研究场地等方面,对科研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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