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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信息_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2500-2025-0001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5-05-21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长乐区妇幼保健院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变更场所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疾控〔2025〕28号
  • 发布日期: 2025-05-2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长乐区妇幼保健院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变更场所的通知
榕卫疾控〔2025〕28号
来源: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05-28 18:38

长乐区卫健局,市疾控中心:

  《长乐区妇幼保健院关于申请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变更场所的请示》(长妇综〔2025〕1号)收悉,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2014〕14号)精神,我委组织市级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评审专家组对长乐区妇幼保健院申请变更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场所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和《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现场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同意长乐区妇幼保健院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变更至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东路62号。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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