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1200-2008-0004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08-10-30
  • 标    题: 检查住宿场所卫生 消除传染性疾病隐患
  • 发文字号: null
  • 发布日期:2008-10-30
  • 有 效 性: 有效
检查住宿场所卫生 消除传染性疾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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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卫生局 时间:2008-10-30 16:24

 

为加强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福建省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和福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8年福州市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2008910月,我局及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在各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住宿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本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场所是辖区内的营业性住宿场所,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住宿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新、扩、改建项目、基础设施、消毒产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关键环节以及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检查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住宿业卫生规范》、《旅店业卫生标准》、《公共用品用具卫生标准》等有关法规和规范。

一、检查情况

1、卫生管理情况。本次重点监督检查共检查我市住宿场所409家,其中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27家,经济型商务酒店宾馆106家,普通旅店、招待所276家。检查结果总体情况较好,突出表现在绝大部分住宿场所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达97.8%,从业人员持证率达98.7%,卫生管理组织、卫生制度、消毒记录等档案资料比较完整。但是,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消毒间仅325家,合格率为79.4%。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这两项工作有相当部分单位未制定或制定不完善。

2、公共用品用具监测结果情况。本次共监督抽检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2921件,合格2670件,总体合格率为91.4%。其中床上用品监测1191件,合格1127件,合格率为94.6%;毛巾监测732件,合格697件,合格率为95.2%;茶具监测661件,合格615件,合格率为93.0%。但是,浴盆、脸(脚)盆、拖鞋合格率偏低。拖鞋监测169件,合格147件,合格率为87.0%;浴盆、脸(脚)盆监测168件,合格144件,合格率为85.7%

3、行政处罚。本次监督检查工作中共对 12 家单位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二、存在问题原因

1、卫生管理方面。本次检查中发现,公共用品、用具洗消设置达不到卫生要求,主要是由于部分住宿场所先天条件不足,营业面积小,建筑布局不合理,后天改造难度较大,致使公共用品用具洗消间设置达不到卫生要求。还有部分场所人员素质较低,经营者卫生意识薄弱,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愿加大卫生硬件设施的投入,致使场所内基础卫生设施的配备不到位。未制定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主要是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低,对公共场所的疾病传播及公共卫生事件的认识不足,致使相当一部分场所不重视制定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公共用品用具监测方面。本次抽检的公共用品中,住宿场所拖鞋和浴盆、脸(脚)盆,合格率相对偏低,原因可能有两点:一是拖鞋消毒措施不落实,特别目前本市许多小小旅店业多为外地商户经营,卫生管理水平低,卫生意识较差,配备的消毒设施未投入使用,拖鞋的消毒工作流于形式;二是住宿场所的床上用品、毛巾的合格率较高,分析原因可能是,所抽检的床上用品、毛巾大多数来源于大型的住宿场所,大型洗浴场所公用毛巾多外送清洗,经消毒、高温熨烫后消毒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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