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8-1200-2015-0001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5-04-30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二五”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考核评估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疾控〔2015〕17号
- 发布日期:2015-04-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
“十二五”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考核评估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局(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为评价我市“十二五”地方病防治规划目标完成情况,总结经验,为制定“十三五”防治规划提供依据,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我委决定组织开展“十二五”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2015年5月7~28日
二、考评内容:县(市)区部门组织管理和履行职责情况;防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按国家卫生计生委《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国卫疾控发〔2014〕79号)中碘缺乏病和地方性氟中毒消除“评价内容”执行。(具体见榕卫疾控〔2015〕8号)
三、考评方法:我委委托市疾控中心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考评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实报表、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
四、考评安排:
考评时间 |
考评县 |
5月7日 |
闽侯县 |
5月8日 |
闽清县 |
5月12日 |
永泰县 |
5月13日 |
晋安区 |
5月14日 |
鼓楼区 |
5月18日 |
福清市 |
5月19日 |
长乐市 |
5月20日 |
连江县 |
5月21日 |
罗源县 |
5月26日 |
台江区 |
5月27日 |
马尾区 |
5月28日 |
仓山区 |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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