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0100-2011-0003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1-03-17
  • 标    题: 连江县内新农合定点医院及补偿办理程序
  • 发文字号: 榕卫公开[2011]20号
  • 发布日期:2011-03-17
  • 有 效 性: 有效
连江县内新农合定点医院及补偿办理程序
榕卫公开[2011]20号
来源:福州市卫生局 时间:2011-03-17 00:00

连江县新农合中心咨询电话:26182952

 

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参合农民办理新农合补偿的程序

连江县医院

   出院时持出院小结、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合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医院合医科办理补偿。分娩产妇需要准生证。外伤患者入院后要填写《外伤性质认定表》,并提供入院记录、村证明到合医中心审批后回住院医院合医科补偿。

连江县中医院

连江县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连江县琯头中心卫生院

连江县东湖卫生院

连江县丹阳中心卫生院

连江县蓼沿卫生院

连江县潘渡卫生院

连江县长龙卫生院

连江县晓沃卫生院

连江县浦口卫生院

连江县东岱卫生院

连江县筱埕卫生院

连江县坑园卫生院

连江县下宫卫生院

连江县官坂卫生院

连江县马鼻卫生院

连江县透堡卫生院

连江县安凯卫生院

连江县黄岐中心卫生院

连江县苔菉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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