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0100-2019-0000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9-01-11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设立福州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疾控〔2019〕4号
  • 发布日期:2019-01-1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设立福州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通知
榕卫疾控〔2019〕4号
来源: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9-01-15 16:36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各民营医院: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进一步完善全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推动我市精神卫生事业全面规范发展,经研究决定,设立福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靠单位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二、工作职责

协助制定和落实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全市精神卫生防治网络,组织做好业务培训;

组织开展全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协调全市各级精神专科医院临床医疗和科研;

组织精神卫生科普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全市性精神流行病学调查;

研究精神医学新动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新疗法在全市推广;

完成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精神卫生防治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要认真做好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组建工作,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尽快建成并投入工作。相关工作经费从市级精神卫生防治经费中列支。

(二)市精神卫生中心要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省级及其他地市相关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的交流合作,切实提高我市精神疾病防治能力。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1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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