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8-1000-2021-0000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01-06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人口〔2021〕2号
- 发布日期:2021-01-0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
现将《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人口〔2020〕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部门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中央部门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