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8-1000-2022-0008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12-06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二批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科技〔2022〕16号
- 发布日期:2022-12-13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卫科技〔2021〕7号)与《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卫科技〔2022〕12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充分调动我市医疗卫生行业人员投身医学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为我市卫生健康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撑,提升我市医疗卫生的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经研究,制定2022年度第二批市卫健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2年度第二批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卫生健康创新战略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战略研究项目)和卫生健康软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软科学项目)等2个项目类别。
二、申报总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是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科研、医疗和培养优秀人才的综合实力的市县属卫生健康单位。项目推荐单位是各县(市)区卫健局和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市属卫生健康单位的申报书由本单位自行推荐;县区卫生健康单位的申报书由相应县(市)区卫健局推荐。
(二)项目申请者
1.项目申请者应为申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人员。
2.每名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2022年度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计划项目数不超过1项。已承担福州市卫健系统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第二批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计划项目。
(三)项目内容要求
1.同一申请项目或相同研究内容的项目只能申报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计划项目其中一类,不得重复申报其他类别的科研项目(含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项目如已获得市级及以上项目立项资助,不得以相同项目重复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报有关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申报材料的内容填写要求严谨、客观、真实;研究方向明确,技术路线清晰,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预期技术、经济指标和成果提供形式要清楚、明确、具体、可行,并在验收时可以用于考核和评价。若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也将被中止执行。
3.涉及病原微生物检测、诊断等科学研究,需提供设区市卫健委出具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证明;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项目,需提供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BSL-3)证明;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问题,需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涉及实验动物,需提供省科技厅批准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复印件,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动物实验室公章。
4.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附上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等。
(四)其他事项
1.战略研究项目和软科学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附件1-2),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支持领域与方向。各类项目立项根据评审分数高低予以立项。
2.项目实行限项推荐申报。结合各单位科研能力、往年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率等实际情况分别下达2022年各类项目推荐分配指标数(详见附件1-2各项目申报指南),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分配名额,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3.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项目承担单位须予以申报项目1:1以上经费配套承诺。
4.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5.对存在到期未结题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卫科技〔2021〕7号)进行管理。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与推荐通过“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进行。请各单位登录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yxmgl.fzwjbm.com:8081)按要求完成单位注册、人员注册、项目申报、项目推荐等流程。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推荐辖区内医疗机构上报的项目,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作为推荐单位推荐本单位的申报项目。请各推荐单位按时完成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应认真阅读《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申报推荐流程,指导本单位科研人员、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完成申报工作。所推荐项目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中的“推荐流程”提交,生成受理号视为推荐成功。《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推荐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可至项目管理系统下载。
(二)时间安排
各项目指南代码及申报、推荐、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如下:
序号 |
项目类型 |
指南代码 |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 |
推荐单位推荐截止时间 |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
1 |
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
2022ZL01 |
2023年1月10日 18:00:00 |
2023年1月18日 18:00:00 系统关闭 |
2023年2月10日 |
2 |
软科学研究项目 |
2022RK01 |
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推荐单位通过“推荐流程”审核申报项目后,由项目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可见受理号水印)与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并左侧装订,逐级签章后报送项目推荐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各申报单位配套承诺函、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于2023年1月31日前寄送市卫健委科技信息化处。
联系人:毛雨薇、王壮彪,联系电话:83222175,电子邮箱:information1405@163.com。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1405室
附件:1.2022年福州市卫生健康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福州市卫生健康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6日
附件1:
2022年福州市卫生健康创新战略
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指南代码:2022ZL01)
一、支持领域与方向
项目围绕以下重点方向自行拟定,提出可供参考的途径、方案、措施与对策。
(一)科技创新发展模式研究
(二)临床试验机构发展研究
(三)中医药创新发展研究
(四)科技人才培养与发展研究
(五)口腔普惠性医疗发展研究
(六)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研究
(七)公共卫生体制改革研究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5万元。研究时限不超过2年,起始时间为2023年3月1日,结束时间不超过2025年2月28日(具体研究时限以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二)项目负责人任期内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学位;
(三)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应保证在任职期内完成项目任务。
(四)申报项目依据充分、具有新的学术思想,有先进、
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期成果。
(五)结题要求
1.研究报告:思路清晰,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观点明确,内容新颖且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和社会意义,1万字以上;
2.对策建议以“基本现状、主要问题、对策建议”为参考框架,重点阐述对策建议部分,且须条理清楚,现状调查典型性强、准确性高,主要问题分析深入且合理,对策建议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强,3千字左右;
3.研究报告摘要:条理清楚,亮点突出,500字以内。
三、各单位推荐申报数
序号 |
推荐单位 |
推荐指标数 |
1 |
福州市第一医院 |
3 |
2 |
福州市第二医院 |
3 |
3 |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
3 |
4 |
福州市中医院 |
3 |
5 |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 |
3 |
6 |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
3 |
7 |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
3 |
8 |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
2 |
9 |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
2 |
10 |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 |
11 |
福州市第六医院 |
2 |
12 |
福州市第七医院 |
2 |
13 |
福州市第八医院 |
2 |
四、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和申报用户注册登录“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mgl.fzwjbm.com:8081)──申报管理──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创新战略研究项目,2022ZL01)──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
五、其他
根据我委年度科技发展规划,项目立项根据评审分数高低予以立项。
附件2:
2022年福州市卫生健康软科学研究项目
申报指南
(指南代码:2022RK01)
一、支持领域与方向
重点支持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战略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投入与产出绩效评价、智慧健康、医养结合等有关卫生健康领域的综合管理研究。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2万元。研究时限不超过2年,起始时间为2023年3月1日,结束时间不超过2025年2月28日(具体研究时限以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二)项目负责人任期内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学位;
(三)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应保证在任职期内完成项目任务。
(四)申报项目依据充分、具有新的学术思想,有先进、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期成果。为促进软科学成果的应用,鼓励申报单位与设区市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实质性的合作研究。
三、各单位推荐申报数
序号 |
推荐单位 |
推荐指标数 |
1 |
福州市第一医院 |
3 |
2 |
福州市第二医院 |
3 |
3 |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
3 |
4 |
福州市中医院 |
3 |
5 |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 |
3 |
6 |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
3 |
7 |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
3 |
8 |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
3 |
9 |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
3 |
10 |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 |
11 |
福州市第六医院 |
2 |
12 |
福州市第七医院 |
2 |
13 |
福州市第八医院 |
2 |
14 |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 |
2 |
四、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和申报用户注册登录“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mgl.fzwjbm.com:8081)──申报管理──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软科学研究项目,2022RK01)──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
五、其他
根据我委年度科技发展规划,项目立项根据评审分数高低予以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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