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1000-2023-0004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11-21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科技〔2023〕15号
  • 发布日期:2023-11-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榕卫科技〔2023〕15号
来源:市卫健委 时间:2023-11-24 17:14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卫科技〔2021〕7号)与《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卫科技〔2022〕12号)要求,促进我市医疗卫生行业工作者开展临床研究和科研创新,深入推动“科技服务临床、科技服务决策”,提升我市医疗卫生的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营造“科技兴医”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制定2023年度市卫健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培育项目)、卫生健康中青年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中青年科研项目)和卫生健康软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软科学项目)等3个项目类别。

  二、申报总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是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科研、医疗和培养优秀人才的综合实力的市县属卫生健康单位。项目推荐单位是各县(市)区卫健局和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即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单位的项目申报书由所属县(市)区卫健局推荐;市属卫生健康单位的项目申报书由本单位推荐(其中总医院成员单位的项目申报书由总医院统一推荐)。

  (二)项目申请者。

  1.项目申请者应为申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人员。

  2.每名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数不超过1项。已承担福州市卫健系统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计划项目。

  (三)项目内容要求。

  1.项目可围绕当前科技创新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以临床防病治病技术和公共卫生领域核心技术等科技问题开展研究,亦可以软科学研究形式,为我市卫健系统规划和科学决策提供思路。基于科技服务临床的项目申报主题,本次申报在临床研究及基础研究类项目里,同等水平条件下优先支持临床研究类项目立项。

  2.同一申请项目或相同研究内容的项目只能申报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计划项目其中一类,不得重复申报其他类别的科研项目(含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项目如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课题立项资助,不得以相同项目重复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报有关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申报材料的内容填写要求严谨、客观、真实;研究方向明确,技术路线清晰,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预期技术、经济指标和成果提供形式要清楚、明确、具体、可行,并在验收时可以用于考核和评价。若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也将被中止执行。

  4.涉及病原微生物检测、诊断等科学研究,需提供设区市卫健委出具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证明;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项目,需提供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BSL-3)证明;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问题,需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涉及实验动物,需提供省科技厅批准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复印件,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动物实验室公章。

  5.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附上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等。

  (四)其他事项。

  1.项目实行限项推荐申报。结合各单位科研能力、往年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率等实际情况分别下达2023年各类项目推荐分配指标数(详见附件1-3各项目申报指南),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分配名额,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2.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附件1-3),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创新团队培育项目面向市属卫生健康单位,以科研创新团队形式申报;中青年科研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面向全市卫生健康单位。各类项目立项根据评审分数高低予以立项。

  3.严格按照最新《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项目承担单位须予以申报项目1:1以上经费配套承诺。

  4.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5.对存在到期未结题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卫科技〔2021〕7号)进行管理。

  6.申请者仅能申请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计划项目其中一个类别的科研项目,即不得同时申报其他类别科研项目。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方式。

  自2022年起,市卫健委正式启用“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对本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从指南发布、项目申报、评审、立项、项目验收等进行全过程在线管理。请各单位登录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yxmgl.fzwjbm.com:8081)按要求完成与更新单位注册、人员注册、项目申报、项目推荐等流程。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推荐辖区内医疗机构上报的项目,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作为推荐单位推荐本单位的申报项目。请各推荐单位按时完成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应认真阅读《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申报推荐流程,指导本单位科研人员、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完成申报工作。所推荐项目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中的“推荐流程”提交,生成受理号视为推荐成功。《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推荐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可至项目管理系统下载。

  (二)时间安排。

  各项目指南代码及申报、推荐、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如下:

序号

项目类型

指南代码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

推荐单位推荐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

受理截止时间

1

创新团队培育项目

2023TD01

2023年12月26日18:00:00

2024年1月

8日18:00:00

(系统关闭)

2024年

1月15日

2

中青年科研项目

2023ZQ01

3

软科学研究项目

2023RK01

  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总医院的成员单位项目推荐指标单列,若总医院的成员单位项目申报数量未达推荐指标数量,剩余指标可由总医院在院内调剂(在项目申报推荐阶段由总医院书面报市卫健委备案后予以调剂)。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推荐单位通过“推荐流程”审核申报项目后,由项目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可见受理号水印)与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并左侧装订,逐级签章后报送项目推荐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各申报单位配套承诺函一式一份于2024年1月15日前寄送市卫健委科技信息化处。

  联系人:毛雨薇、王壮彪,联系电话:83222175,电子邮箱:information1405@163.com。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1405室。

 

  附件:1.2023年市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市卫生健康中青年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3.2023年福州市卫生健康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

2023年市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团队

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指南代码:2023TD01)

 

  一、重点支持领域

  围绕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职业病等疾病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的科学研究。重点资助:1.引进消化吸收临床诊疗新技术、新方法等临床研究项目;2.依托新材料、数字信息、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开展多学科联合攻关,探索解决临床关键技术的科学研究;3.大数据精准医疗、生物工程等医工融合研究项目;4.新发突发传染病和公共卫生防控相关技术研发项目研究。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每个项目资助经费6~8万元。研究时限原则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为2024年2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不超过2027年1月31日(具体研究时限以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二)创新团队培育项目以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形式申报,团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团队成员人数5~8名不同学科的科研骨干组成,应充分考虑成员职称、学历、年龄和专业知识结构的合理性;

  2.团队负责人学术作风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协调能力强,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在自身研究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成绩,能确保团队顺利完成科研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临床类别要求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副高级职称;非临床类别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团队负责人近5年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2项厅局级项目且下达经费不低于12万元,目前没有到期未结题的科技计划项目;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CSCD或SCI源发表至少1篇文章。

  4.原则上每人可参与的团队不超过两个;对于团队临床工作任务重的,应考虑成员中至少有一位专职科研人员,以确保科研活动组织、科研材料整理和科研管理协调等工作正常运行。

  (三)项目申请者即团队负责人,团队培育项目的研究方向必须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新颖的学术思想、充分的立题依据、扎实的研究基础、可行的研究方案、先进的技术路线和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申请者应提供省医学情报所、省中医药文献信息中心等具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科技项目查新报告(查新检索报告需为原件且查新时间应为2023年6月1日之后)。

  (五)团队在项目执行期间需完成下列任务中的至少两项考核指标:

  1.新立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有下拨经费)至少2项,其中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与团队研究方向相符);

  2.获得纵向科研项目下拨经费超过20万元,或横向科研到账经费超过60万元;纵向科研经费与横向科研经费可以相互折算,纵横向经费折算比例为1:3。

  3.团队研究成果以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在CSCD、SCI源、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4.团队研究成果以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奖1项;

  5.授权发明专利1项,并经现场应用或成果转化后,为单位创造经济收益累计20万元以上。

  三、各单位推荐申报数

序号

项目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

推荐

指标数

1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7

2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

2

3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5

4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

2

5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2

6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6

7

福州市中医院

福州市中医院

3

8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2

9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注:总医院的成员单位项目推荐指标数单列。若总医院的成员单位项目申报数量未达推荐指标数量,剩余指标可由总医院在院内调剂(在项目申报推荐阶段由总医院报市卫健委备案后予以调剂)。

  四、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和申报用户注册登录“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mgl.fzwjbm.com:8081)──申报管理──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团队培育项目,2023TD01)──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

  

附件2

 

2023年市卫生健康中青年科学研究项目

申报指南

(指南代码:2023ZQ01)

 

  一、重点支持领域

  围绕解决防病治病和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的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同等水平条件下优先支持交叉学科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3万元。研究时限原则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为2024年2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不超过2027年1月31日(具体研究时限以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二)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应保证在任职期内完成项目任务。已承担过省部级以上或福建省卫健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请中青年科研项目。

  (三)申报项目依据充分、具有新的学术思想,有先进、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期成果。

  三、各单位推荐申报数

序号

项目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

推荐

指标数

1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15

2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

5

3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12

4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

4

5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4

6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12

7

福州市中医院

福州市中医院

8

8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5

9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10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

11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

2

注:总医院的成员单位项目推荐指标数单列。若总医院的成员单位项目申报数量未达推荐指标数量,剩余指标可由总医院在院内调剂(在项目申报推荐阶段由总医院报市卫健委备案后予以调剂)。

  四、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和申报用户注册登录“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mgl.fzwjbm.com:8081)──申报管理──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中青年科研项目,2023ZQ01)──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

  五、其他

  1.本项目仅支持医学科学相关研究,有关卫生健康领域的综合管理研究、信息化建设相关项目的申报通过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

  2.根据我委年度科技发展规划,项目立项根据评审分数高低予以立项;护理技术单列排序、择优立项

  

附件3

 

2023年福州市卫生健康软科学

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指南代码:2023RK01)

 

  一、支持领域与方向

  重点支持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战略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投入与产出绩效评价、智慧健康、医养结合等有关卫生健康领域的综合管理研究。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2万元。研究时限不超过2年,起始时间为2024年2月1日,结束时间不超过2026年1月31日(具体研究时限以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二)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58周岁以下(196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学位;

  (三)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应保证在任职期内完成项目任务。

  (四)申报项目依据充分、具有新的学术思想,有先进、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期成果。为促进软科学成果的应用,鼓励申报单位与设区市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实质性的合作研究。

  三、各单位推荐申报数

序号

项目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

推荐

指标数

1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8

2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

2

3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6

4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

2

5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2

6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6

7

福州市中医院

福州市中医院

5

8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3

9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10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

2

注:总医院的成员单位项目推荐指标数单列。若总医院的成员单位项目申报数量未达推荐指标数量,剩余指标可由总医院在院内调剂(在项目申报推荐阶段由总医院报市卫健委备案后予以调剂)。

  四、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和申报用户注册登录“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mgl.fzwjbm.com:8081)──申报管理──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软科学研究项目,2023RK01)──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

  五、其他

  根据我委年度科技发展规划,项目立项根据评审分数高低予以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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